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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裁员系列之二——裁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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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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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8:12:5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裁员都是群体事件,任何单位实施裁员时都应慎之又慎,一个不成功的裁员,将给企业带来的后果是: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G, S2 Z; B# C  Y

第八十七条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就是说,如果裁员后发生纠纷,裁员被仲裁或法院最终认定无效,则员工可以选择继续上班,或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上海高院的意见也认为裁员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上班(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沪高法[2009]73号 二十、用人单位未经法定程序即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处理

- j5 c% L, V9 r3 {. D4 V& ?3 T: k2 b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用人单位在未满足该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裁员,被裁的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可以支持)。

被很多单位忽略的更为严重的一点是,如果经过旷日持久的仲裁和诉讼后,单位裁员被认定无效,员工又选择继续上班,则争议期间的工资单位要照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15号)

, k! j" `; ~; J) a+ N7 }

二、关于补发职工工资的时间问题。同意你厅的意见,即:在处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时,如果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撤销了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企业应从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发职工工资)。

裁员后假设员工立即提起仲裁,如果案件又一直上诉到二审法院,按照规定,则纠纷最多可以持续12个月才能结案,如果单位败诉,则需要支付争议期间的12个月工资。而按照目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即员工可以不必在被裁后立即提出仲裁,则拖延时间更长,单位的风险更大。

一句话提示

裁员不当的,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被判支付赔偿金,或员工继续上班,并且争议解决期间的工资需要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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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开始,每天学习多一点,努力多一点,阳光多一点,行动多一点;从今天开始,每天瞎想少一点,废话少一点,空闲少一点,惰性少一点:朝着既定目标,前进~~~相信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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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3:08:14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下,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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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1:19:20 |只看该作者
这个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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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0:59:27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 n5 N$ R  O)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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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0:07:30 |只看该作者
企业做得合法,就不怕啦
一步一步地走上去,我最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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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9:43:56 |只看该作者
意思就是告诫大家,别瞎裁不是万能的武器。学习了  g% u5 H# j, T( r&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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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9:35:02 |只看该作者
嗯,继续收藏~~~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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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9:28:09 |只看该作者
辞退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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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08:51:13 |只看该作者
年底了裁员是个铭感话题啊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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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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