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6376|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两次合同续签的权利主张

  [复制链接]

3

主题

5

听众

1752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54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1-10-27
最后登录
2013-1-8
积分
1752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19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4:25:0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大家好,有一个问题大家赐教一下,员工签了两次合同,面临第三次续签时,公司不同意续签,提前一个月通知,此时员工是否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我个人认为应该在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即可。

0

主题

6

听众

143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11-5-6
最后登录
2013-1-21
积分
143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2
20
发表于 2012-12-13 16:37:58 |只看该作者
想了解具体的规避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0

主题

28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3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2-4-11
最后登录
2015-12-23
积分
14894
精华
0
主题
100
帖子
1712
19
发表于 2012-4-21 22:27:04 |只看该作者
希望以后的法规在文字上要严密些,避免出现争议的地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12

听众

1万

积分

同进士出身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签到天数: 614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1-12-7
最后登录
2013-9-30
积分
16280
精华
0
主题
6
帖子
2125
18
发表于 2012-4-13 08:32:09 |只看该作者
可以在合同到期的当天直接与员工提出不与其续约,企业只要多付一个月的赔偿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

听众

1301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46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2-4-9
最后登录
2012-10-30
积分
1301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65
17
发表于 2012-4-12 11:47:09 |只看该作者
按照劳动合同法,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员工提出,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若员工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要规避这些的话,应该在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时改变合同方式,或者第二次合同已经签订的情况下,在本次期满前采取相应措施,如劝退等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728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10-12-3
最后登录
2012-6-21
积分
728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08
16
发表于 2012-4-11 15:12:08 |只看该作者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 T* q$ Q& C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 Q# ]$ J3 |* @  Z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728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10-12-3
最后登录
2012-6-21
积分
728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08
15
发表于 2012-4-11 15:10:23 |只看该作者
会在第二次续签时谈话,员工会自己提出申请,下次续签时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不签无固定期限
& u* W  Q7 t. p) 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

听众

832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07-3-23
最后登录
2014-6-27
积分
832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19
14
发表于 2012-4-11 13:05:44 |只看该作者
之前操作过,用第一种方式解除的···
让每一位员工尽可能“事其所好、精其所专、成其所想、得其所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听众

8225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6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6-12-6
最后登录
2013-8-4
积分
8225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736
13
发表于 2012-4-11 12:19:13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6

听众

5043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17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5-6-16
最后登录
2014-7-8
积分
5043
精华
1
主题
18
帖子
749
12
发表于 2012-4-11 10:28:32 |只看该作者
首先要澄清: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只有三种情况: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 N2 |0 V% A7 E- T7 F6 D/ x# R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 T. O' w! }9 k6 `$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i6 b- G' Z) R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n) E* a6 o0 H5 k, {5 ~
所以合同到期不续约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
& ]* K- v" y3 c9 `+ D4 ]. t其次:《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续订是个条件,如果企业都不续约,谈何签无固定期限。“(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