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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薪3000元。3月份。其实际工作17天。此期间应勤15天。该月实际应出勤天数22天。某企业违法劳动法,一周6天。按该企业应勤27天。或26天。因该企业休息日不是固定在周日。而是每个人不同。从周一到周日都有。
按标准算法:3000/21.75*15+2*200%*3000/21.75=2620.7
按实际应勤算:3000/22*15+2*200%*3000/22=2590.9
按该企业算法:3000/27*17=1888.9
损失702元。
表面看,只是一周差一天的区别。可实际上,差了700元。
其实,算完后,我发现。本质上倒不是不同算法有什么本质区别。
而是你若是月薪3000. 若是正常的符合劳动法的工作时间,与每周多一天,你实际付出的相当于多了好几百元。 原来大家包括我都简单认为,每周就多上一天而已。现在明白了,其实自己因此损失的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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