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有点不不解
[打印本页]
作者:
chengnuoqingre
时间:
2012-5-9 18:35
标题:
有点不不解
为什么深圳区域内辞工未满半年,就不能再回原单位?
& Q$ C: r& c; d! W) [0 _
派遣员工工龄,如;被派甲用工单位上班后辞工了,又去乙用工单位上班,再去丙用工单位上班,每个用工单位上班为一个月,但三家用工单位都是和一家派遣公司合作的,那说到底我是和派遣公司,解除合同又签订合同,那么这中间的工龄应该续算还是解除合同那日就即可生效呢?
2 x9 y7 S& h7 h+ G6 l3 {# q
如果说我解除合同不到一月发生类似情况,那社会保险是按月交纳,恰好社会保险一年处于没有停交或中断状态,那么是否可以社会保险为依据呢?
1 q9 J8 ` k6 J ]1 Y1 C
如果说我解除合同不到一月发生类似情况,网上就业等级处于没有调动状态,是可以以就业等级为依据
& B( ]4 F; p; w1 z% D6 M$ @ r
* O# Y; j! F2 }& J$ D8 {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2-5-9 21:58
kanbudong
作者:
啊哇啊呜
时间:
2012-5-10 09:43
看不懂啊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