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4146|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复制链接]

8

主题

5

听众

4166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03-3-3
最后登录
2012-11-16
积分
4166
精华
0
主题
8
帖子
41

中人守护者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10:24:4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3 9 条,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0 ^7 K; A' d' C0 C(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K$ c5 c7 Q- {( i. o6 U, B(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W2 h  K6 v" X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Z* }: H8 i9 Q; W(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m8 l0 J' v% f# `: A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p( M" J- m/ X% f2 t( y&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W5 W$ r+ {, T3 E$ H5 m% a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4 E$ O8 x; ^; [/ K+ x其中须一定操作技巧的包括——(一)(二)(三),分别分析如下
0 j, o2 x+ Q0 ^9 q4 E* C7 D7 |(一)依据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该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通知书中要说明理由并在试用期内交劳动者签收;否& z: j3 V9 O, Z5 ^0 ^7 A1 ~
则,超出试用期限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将不具有法律效力。0 P. y. p& u2 F, P0 X- g) G
(二)用人单位不仅要有规章制度,而且还必须在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作出明确的界定,否则,用人单位也无法利用这一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增强证据意识,在平时做好管理工作,对于员工的违规行为及时指出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更为重要的是,要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同时,制度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有效发布与公示。6 E1 [; t+ M- T/ x, C
(三)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本条中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的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由此可见,对于何为“重大损害”,界定权首先在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对于法律赋予的权利不用的话,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将会增大败诉的风险。  E/ e3 F7 B+ S0 ^% ]! o) V
当然,首先希望通过HR的工作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这才是最重要的。

46

主题

6

听众

1184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2-4-18
最后登录
2012-10-10
积分
1184
精华
0
主题
46
帖子
159
6
发表于 2012-5-25 16:00:03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75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08-6-27
最后登录
2013-8-28
积分
75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20
5
发表于 2012-5-25 12:46:42 |只看该作者
"严重、重大"的程度,是视公司的自己的情况而言的.有的公司损失10w/100w都不算,有的公司损失5k、1w都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7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2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1-3-27
最后登录
2020-8-10
积分
10578
精华
0
主题
10
帖子
929
地板
发表于 2012-5-25 11:34:48 |只看该作者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条款有很多,达到什么程度才算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26

听众

1万

积分

同进士出身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签到天数: 456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2-4-15
最后登录
2016-4-27
积分
19285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2252
板凳
发表于 2012-5-25 10:38:41 |只看该作者
很全面,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5

听众

4166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03-3-3
最后登录
2012-11-16
积分
4166
精华
0
主题
8
帖子
41

中人守护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5-25 10:25:4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补充一下,天津中人网交流群已建立,请加入。QQ:2275957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