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2586|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拖欠职工工资需提前30天提出离职吗

[复制链接]

39

主题

11

听众

2503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75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8-4-9
最后登录
2020-2-16
积分
2503
精华
0
主题
39
帖子
16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26 21:08:1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王某是某仪器加工厂车间工人,该厂因产销不对路,产品大量积压,资金周转不灵,已连续三个月拖欠职工工资。王某于是向厂方提出辞职,要求补发工资,并于第二天就离开了工作岗位。但厂方认为王某提出辞职应提前三十日,王某辞职后第二天就离开岗位是旷工行为,遂以连续旷工为由做出除名决定。王某不服,提出仲裁申请。
. j+ J9 C  A9 p- s* m

2

主题

6

听众

1767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1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1-10-31
最后登录
2019-3-30
积分
1767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300
板凳
发表于 2012-5-27 09:29:1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lianzlh 于 2012-5-27 09:33 编辑
% c" _) s2 N$ w8 J  G: R. A  d! Z/ B* f' P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六)……
! e% Y) o( f! s: T& N+ m2 M& x根据第二种情形,案例中的员工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是没有违背劳动法,是合理的,公司不能算他旷工离职,而且,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为,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0

主题

28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3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2-4-11
最后登录
2015-12-23
积分
14894
精华
0
主题
100
帖子
1712
沙发
发表于 2012-5-26 22:13:42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知道答案。
) t4 h( Q/ N/ y6 }
; B: z2 ]: D- c& V我个人认为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但不太确定。劳动合同法里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通过这段话,可以得出劳动者以其它理由提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