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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5日07:33西安晚报
我省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确定,今年全省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增长上线为19%,增长下线为5%,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据了解,省人社厅要求各类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依据我省2012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本企业2012年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在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生产经营困难及亏损企业仍可执行工资增长下线;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要在工资增长指导线下线到上线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幅不得突破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
同时,企业在制订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时要向一线职工倾斜,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据介绍,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上线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是企业必须自觉遵守、政府允许达到的增长最高限额;工资增长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无论企业采用哪种增长线标准,都必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我省各类企业要依据工资调控目标合理安排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保障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和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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