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2736|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公司规章制度中制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是否合理?

[复制链接]

9

主题

6

听众

2298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119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2-2-22
最后登录
2017-8-4
积分
2298
精华
1
主题
9
帖子
24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19 15:44:1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本文版权属旅行de意义所有
转载请注明:
中人网论坛-旅行de意义-(链接地址: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0332)
    某公司奖惩管理规定中,
有下列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或降薪或解除合同
(一)、给公司形象、声誉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泄露公司机密的。
(二)、涂改、假造有关单据,销毁有关凭证借以逃避处罚的。
(三)、对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同事实施暴力,或有侮辱行为的;工作中侮骂领导的。
(四)、在公司内赌博;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的;上班时间酗酒闹事的。
(五)、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六)、拒绝听从车间、部门负责人(助理、主管)的指挥,经劝导仍不听从的。
(七)、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连续旷工二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八)、提供个人虚假资料和情况,欺骗公司的。
(九)、工作期间与其它公司产生劳动关系的。
(十)、伪造出勤记录或加班记录的。
(十一)、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质量问题损失在2001元及以上的;或损失在2001元以下但态度较差的。
(十二)、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处罚的。
8 s# g" O7 n8 G9 H+ u, {4 a, w/ L& W6 T( z( I9 H% N* P
问:以上情况是否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第二、三小条)

回帖推荐

旅行de意义 查看楼层

本人就此管理规定第(三)条咨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得到的答复是此制度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属无效。

100

主题

28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3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2-4-11
最后登录
2015-12-23
积分
14894
精华
0
主题
100
帖子
1712
9
发表于 2012-7-27 20:50:27 |只看该作者
有下列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或降薪或解除合同。这句话有问题,试问下述列举的1-12项哪些是解除合同的,哪些是记大过处分,哪些是降薪的。
' Q$ C: ~" @* c' w- g3 [5 g/ D" _$ a3 u  D# V6 z! H8 \
我个人建议解除合同的规章制度要单独列出来。避免将来用文字字眼引起争议。

点评

旅行de意义  额...受教!  发表于 2012-7-29 09:29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10

听众

2万

积分

进士出身

Rank: 24Rank: 24Rank: 24

签到天数: 107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注册时间
2009-7-16
最后登录
2017-2-7
积分
22385
精华
0
主题
4
帖子
2259
8
发表于 2012-7-21 08:31:41 |只看该作者
1、这个条款的开头我觉得就有问题,什么记大过,降薪?记大过是以前国有企业的做法,是企业内部的行政处分。降薪,个人觉得劳动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降薪,解除劳动合同是明文规定可以的。; o4 O& x7 W. G( Q. T* _! D6 Y
2、很多地方用词不够严谨,也无量化,如(一)给公司形象、声誉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泄露公司机密的。怎么样判定是“较大”,对机密的定义又是怎么样的呢?
& B) m: S7 k+ 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8

听众

1232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95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2-5-8
最后登录
2021-11-10
积分
1232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13
7
发表于 2012-7-20 10:13:06 |只看该作者
规章制度是否有效,主要看三个方面:
. f6 m7 r% L+ J& u0 O( I1、不违反国家法律;9 b1 F! K- j$ `) b$ i
2、通过了职工代表大会的投票;
+ V" e% H1 t! a) b# h! J' F3、在公司范围内公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听众

9174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63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09-3-26
最后登录
2013-5-18
积分
9174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344
6
发表于 2012-7-20 09:36:32 |只看该作者
太笼统,大部分都是定性问题,规定不细,没操作性,容易产生纠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hytao    

8

主题

8

听众

2192

积分

举人

HR幼儿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78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2-4-5
最后登录
2013-8-2
积分
2192
精华
0
主题
8
帖子
315
5
发表于 2012-7-20 09:28:08 |只看该作者
(六)、拒绝听从车间、部门负责人(助理、主管)的指挥,经劝导仍不听从的。7 }9 O, k$ `% H" c! `1 R- p
还是改为:(六)、拒绝听从车间、部门负责人(助理、主管)的“合理”指挥,经劝导仍不听从的。
3 m" j8 E8 g5 q! V( u& N0 `这样比较好。
为了大家,小家,妻儿老小,而坚持不泄的奋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主题

48

听众

6万

积分

状元

Rank: 32Rank: 32

签到天数: 332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注册时间
2009-5-8
最后登录
2024-11-15
积分
62938
精华
0
主题
132
帖子
3742
地板
发表于 2012-7-19 23:09:21 |只看该作者
(六)、拒绝听从车间、部门负责人(助理、主管)的指挥,经劝导仍不听从的。
& c( R# s- `. i# K8 k% X+ J2 j' M! H光看这条就是带有明显的官僚色彩嘛 什么叫听从  包身工啊。工作不是靠听从来做事的。而是靠岗位说明来做事的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6

听众

2298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119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2-2-22
最后登录
2017-8-4
积分
2298
精华
1
主题
9
帖子
246
板凳
发表于 2012-7-19 16:06:3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就此管理规定第(三)条咨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得到的答复是此制度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属无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26

听众

1万

积分

同进士出身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签到天数: 456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2-4-15
最后登录
2016-4-27
积分
19285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2252
沙发
发表于 2012-7-19 15:55:04 |只看该作者
基本上还是比较合理的,只要掌握好证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