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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2 K D6 L+ W1 a/ `. }这个问题,我的答案在这个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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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同学-深圳 21:08:55 第二种情况:员工借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单位以其提供的身份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员工发生工伤,这时就出问题了,因是虚假身份投保的,社保局是肯定不会赔偿的,那么员工肯定就申请劳动仲裁了,要求单位和社保局承担其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 安同学-深圳 21:09:05 首先,员工借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发生争议的时候,按照真实的身份关系来认定劳动关系。 安同学-深圳 21:09:12 这里可以明确的是工伤保险法律关系是无效的。 安同学-深圳 21:09:20 那么实践中对此是如何处理的呢? 安同学-深圳 21:09:39 (深圳地区)实践对此的处理是这样子的: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由冒用人承担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次要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劳动者无须进行分担,仍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当然,如果单位未参加社保的,则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就全部由单位来承担。 安同学-深圳 21:10:07 这样处理的原因在于:如果劳动者入职时系成年人,其使用假身份证具有较大过错,应承担较大责任,用人单位审查不严,具有较小过错,应承担较小的责任。
5 [2 \- h( i! i4 S, j5 e# {! T 安同学深圳 21:10:15 举个例子:张三借用李四的身份证入职,单位以李四的名参加社会保险,张三在工作中受伤,十级伤残,这个是工伤。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负担的部分)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根据上面所说的处理原则,则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全部负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张三承担主要责任,单位承担次要责任。 安同学-深圳 21:10:24 这里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划分比例由法院自由裁量,三七划分也行,二八划分也可以。
安同学-深圳 21:14:00 案例:张三15岁,中学未毕业缀学外出打工,怕工厂不录用,借用同村李四(18岁)的身份证应聘并被录用,单位以以李四的名参加社会保险,二个月后,张三(仍未满16周岁)在工作中受伤。社保机构发现张三使用假身份证而拒绝理赔,张三于是起诉用人单位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 安同学-深圳 21:14:12 首先,员工借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发生争议的时候,按照真实的身份关系来认定劳动关系。 安同学-深圳 21:14:18 其次工伤保险法律关系是无效的。 安同学-深圳 21:14:26 我想上面两点经过了第二种情况的分析,大家应该都清楚了。 安同学-深圳 21:14:51 这个案件应如何处理呢?
% ~( J' G z! i- a安同学-深圳 21:15:37 我的认识:1、如果劳动者入职时系未成年人,发生工伤时仍未成年,则应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而不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2、如果劳动者入职时系未成年人,发生工伤时劳动者已成年,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由冒用人承担次要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劳动者无须进行分担,仍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安同学-深圳 21:15:52 这样处理的原因在于:1、使用童工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就是非法用工,因此,应首先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2、对于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不因工伤保险法律关系的无效而受影响,故全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本应由社保部门承担的工伤待遇,如果劳动者入职时系未成年人,则因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所谓过错,但是如果发生工伤时劳动者已成年,则其应有识别能力更改入职身份,故具有较小过错,承担较小责任。用人单位对未成年人入职审查不严,具有较大过错,应承担较大责任。 安同学-深圳 21:16:03 (深圳地区)实践对此的处理是这样子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假冒身份证明为其投保而遭受社会保险损失的,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如冒用人发生工伤时已满16周岁,由冒用人承担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次要责任;如冒用人发生工伤时不满16岁,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由冒用人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劳动者无须进行分担,仍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安同学-深圳 21:16:11 深圳的处理出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年4月印发),依据该指导意见,好象只是以发生事故时的年龄作为划分界限,不考虑招用时是否童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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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邪魔--福建 21:16:36 未成年的监护人没有责任吗? 安同学-深圳 21:17:06 劳动方面是不考虑监护人的事情的,只管单位和劳动者。涉及民事赔偿才考虑监护人 小邪魔--福建 21:18:32 这样啊
安同学-深圳 21:20:46 接下来这个知识点与虚假身份证无关,但因为之前讲到了工伤了,所以提及。 安同学-深圳 21:21:08 考虑到很多单位未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转而购买商业保险,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来免除和减轻其承担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呢? 安同学-深圳 21:21:21 用人单位要想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应投保雇主责任险。如果用人单位投保商业人身保险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责任。 安同学-深圳 21:21:36 理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商业人身意外保险,收益人一般为劳动者或其继承人等,如果用人单位就此免除或减轻了责任,则变相地成为该商业保险的收益人,违背了商业保险的目的。实践中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商业人身意外保险看成是一项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