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2-11-26
- 注册时间
- 2012-6-13
- 威望
- 31
- 金钱
- 497
- 贡献
- 119
- 阅读权限
- 30
- 积分
- 647
- 日志
- 1
- 记录
- 0
- 帖子
- 31
- 主题
- 2
- 精华
- 1
- 好友
- 5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 注册时间
- 2012-6-13
- 最后登录
- 2012-11-26
- 积分
- 647
- 精华
- 1
- 主题
- 2
- 帖子
- 31
|
现在制造行业的作业员自动离职的情况越来越多,恶意离职事件也越来越多,最近发现我们公司出现这样的情况,先请假然后假后就再不出现了。如果员工开始不出现的时间刚好在社保截止日前后,本月又没有工资,那么公司就会蒙受损失,损失还是小事,关键是会助长自离的风气。所以下定决心要管管。
事例:
公司每月5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某产线员工12月1日开始请长假至12月16日,说家里有急事,需要回去一段时间处理,处理完就回来,主管同意了,所以该员工从12月1日起开始请事假至12月16日,当然12月17日并未回公司上班,至今,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无法联系上,按公司规定矿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当我们发现员工自离时,公司已为员工缴纳了社保,并且我们发现12月14日时,有公司将该员工社保调出(我们以为其他公司调错了,当时问过产线的管理人员,确认该员工还在职,所以又调了回来),说明那时候员工就已经到那个公司就职了。
问题:
1. 此情况,公司可以追溯什么?
2. 如何能够减少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有请假三天以上需要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的制度,此次讨论忽略公司各相关人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请从其他角度讨论)有个朋友说,可以在制度中写明如果员工本月请假累计达多少天,下月工资将顺延发放,但经过咨询12333,得到的答复是NO。
3. 如何给其他员工以警示?
请各位大侠踊跃发表看法哇。。。
|
-
总评分: 威望 + 20
金钱 + 20
贡献 + 20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