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3-3-8
- 注册时间
- 2012-10-1
- 威望
- 9
- 金钱
- 108
- 贡献
- 22
- 阅读权限
- 20
- 积分
- 139
- 日志
- 0
- 记录
- 1
- 帖子
- 10
- 主题
- 1
- 精华
- 0
- 好友
- 0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 注册时间
- 2012-10-1
- 最后登录
- 2013-3-8
- 积分
- 139
- 精华
- 0
- 主题
- 1
- 帖子
- 10
|
张某是公司高薪聘请的一位部门总监,入职时间是2012.9.15。为了慎重考察,在人力资源部多次提醒要和张某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王经理一直说要再观察一下,担心张某在企业文化融合上或行业转型上会有不适应。就这样,时间到了2012.10.15日,已经是入职满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了,人力资源部再次向经理提出,必须要签订合同了,否则会有风险。也就在这一天,王经理收到了张某发来的一封邮件,表示因为不能适应公司的行业特性,特要提出离职。但鉴于目前手头上有一项工作正在推进,大约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 c: O( W, R- o 人力资源部经理郁闷了,张某的劳动合同还要不要签订了呢?这件事情怎样处理比较好? |
回帖推荐
水中龙 查看楼层
和他进行沟通,请他配合完成既定的相关手续。如果他不配合,可以发出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或通告,以说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实情况以及他本人拒签的事实,避免后续的巨大隐患。
以后应当入职当日就签劳动合同及其它手续,这跟企业文化是否匹配是两码事!
cowo0620 查看楼层
两种选择:
(1)不管用人部门如何坚持,10月15日当天办理离职手续,工作由用人部门安排;
(2)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由该总监进行至半月后结束。
鱼会飞 查看楼层
这种情况还是签了比较妥当,不签的话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还会导致半个月后因未及时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四眼仔David 查看楼层
公司刚刚就遇到这种情况 还是个财务总监
1、不签 同时立马让其交接 走人,避免日后双倍的风险
2、照签 让其提交辞呈到时候走人
我们是让她签了 然后再走的~~
景逸轩 查看楼层
尽管法律规定是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即可,但是为了规避这种高风险,最好还是入职时就签好。您这种情况,最好是赶紧补签。
thomastu1979 查看楼层
游戏规则还是要遵守的,公司王经理明显没有真正理解劳动合同法,认为劳动合同法1个月的缓冲期可以保障用人风险,签订劳动合同就会对企业有制约!问题恰恰相反,不签合同违约成本更大,除双倍工资风险,还有员工道德风险企业索赔困难!
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企业用人自主权,员工违纪、不胜任岗位、不符合录用条件均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至于降低企业赔偿成本,那就要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及绩效考核中下工夫,并且是合法有效的,员 ...
dandan1988 查看楼层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需要签订合同的,如果不签的话,在以后的事务处理上处于不利的地位,应该签订,以保障说双方的权利,这是应该在入职那日就应该有的意识,公司领导层对于人力方面的法律意识过于淡薄,也未能及时听取下属的意见,应该进行自我调整才是。 ...
小花雨 查看楼层
根据劳动法规定肯定是要签的。走正规手续,补签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桃花依然 查看楼层
1.签订劳动合同,到时候再让其提交辞职报告离职;
2.不签劳动合同,当天交接走人。
-
总评分: 威望 + 9
金钱 + 20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