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195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复制链接]

1397

主题

72

听众

13万

积分

荣誉编辑

人力资源新锐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签到天数: 86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注册时间
2010-7-14
最后登录
2019-10-21
积分
134499
精华
9
主题
1397
帖子
3544

情人节活动勋章 晒图达人勋章 2012中人社区群英谱勋章 风采达人勋章 原创先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6 16:45:3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陕政令第88号)规定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20号),现将我省失业保险有关待遇标准调整如下: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一类工资区 862.50元/月,二类工资区787.50元/月,三类工资区 712.50元/月,四类工资区 652 .5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2月24日   

职业经理人、自由撰稿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