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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方法偏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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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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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5 18:50:3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Kenny您好, 想问您如果采用结构方程检验共同方法偏差,是运行那两个模型,是不是第一个模型不包括marker variable,第二个模型包括marker variable,并且marker variable指向其余变量的所有指标,然后通过卡方差异性检验判断,此外,有同学告诉我说只运行第二个模型就可以了,然后将marker variable指向所有指标的载荷的平方加起来,然后除以指标的个数,如果结果小于0.25,表明共同方差偏差不严重,敬请Kenny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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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16:09:07 |只看该作者
Larry Williams 这篇讲的是 multi-trait-multi-method。你只有一个method(不然就不是同源方差了),如何用得上。同时,他也没有讲 marker variable。以我所知,唯一讲marker variable的,是一下的文章:
& a% N) O6 m* U. @; X: }* D9 j0 e* Y& |+ \
William, L.J., Hartman, N., & Cavazotte, F. (2010). Method variance and marker variables: A review and comprehensive CFA marker technique. Organizational Research Methods, 13(3), 47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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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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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09:21:56 |只看该作者
Kenny 您好!同学说参考的是Williams, L, J., Cote, J. A. , Buckley, M. R. (1989)Lack of method variance in self-reported affect and perceptions at work: reality or artifact?这篇文章来检验共同方法偏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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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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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6 21:01:21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K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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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26 20:37:32 |只看该作者
YongH,
' J, X4 k: z6 m% Y) m+ S我希望说三点:, Y) M% w; J' J8 ~" u- {
1. 一般在管理领域,评审都会把同源方看成差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把marker variable 看成是一个“解决”同源方差的方法,是蛮危险的看法。
- Y& i2 Q& ]  ?5 o2. 以我所知,organizational research method 有一篇特别讲 marker variable 的文章,你可以 去看看,作为参考。我们一般都会避免同源方差,我只用过一次,不太记得了。我的印象是用模型比较的,不过不是你说的这样比较。' T5 x5 x0 h5 U: U( i, J) R
3. 你说的 “所有指标的载荷的平方加起来,然后除以指标的个数,如果结果小于0.25,表明共同方差偏差不严重” , 我没有听过,也没有印象。如果你有 reference, 最好通知我一声,让我看看。, `. Q) p* w$ I1 Q8 _9 \% s6 Q
, v0 g: L5 [8 H' N5 q" V
总的来说,一个简单的建议,除非你没有选择,或是有绝对强的理由,不然的话,「绝对不要」犯同源方差的问题,然后试图去找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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