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3430|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遇到个紧急的劳动争议,请各位高手支招

[复制链接]

7

主题

5

听众

401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06-10-27
最后登录
2015-6-19
积分
401
精华
0
主题
7
帖子
69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3-8-27 10:36:2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我公司老板于12年12月份招聘一位总经理助理,招聘后只签订了试用协议书,并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于今年5月份才开始交社保。结果老板不满意她的工作,于7月31日跟她谈话后,就让她不要来上班了。
/ P7 c0 }  O* l3 J9 I       公司为了规避风险,于今年7月初给所有人员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合同时间都是按照入职时间签订,这位总经理助理也是补签的,因为是助理一直在处理签合同的事情,所以我也没过问,结果这两天翻看劳动合同,才发现劳动合同并非她本人签字。
# X* r! e; r- u      要求:1.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和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o! O( T: f" ?) A' x; D& z6 o
                 2.要求补偿去年12月到今年4月份的社保。
$ A* z1 t2 V: ~8 _$ _. y6 B7 \                3.补偿12月-7月的双倍工资6 b+ f# Y! P# C5 K! g  {; G$ {
( e+ w  ?" s( z8 l
4 G  d- U8 P: q: p! l% f
2 H3 ]0 P- F9 ^$ H. ]1 y& E8 W, G
各位高手,我9月4号就要去答辩了,这可怎么办啊?

1

主题

8

听众

168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13-5-6
最后登录
2014-11-24
积分
168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60
12
发表于 2013-9-5 12:09:08 |只看该作者
安安的爸爸 发表于 2013-9-4 17:11
+ Z, w1 c2 m) `7 }呵呵,今天随意逛一下论坛,才看到这个帖子,应该说,论坛改版之后,除了签到,我不爱逛论坛了,因为不习惯 ...

9 ?* L9 I" T8 ~- W$ N握手! 我也是发现论坛改版后不太来逛了。。。劳动争议解决没有处理过,看样子这两年劳动法还是满严厉的,公司无论是老板还是HR都要引起充分的重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2

主题

241

听众

22万

积分

论坛专家组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137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注册时间
2009-4-6
最后登录
2023-1-9
积分
229598
精华
64
主题
152
帖子
1550

中人守护者 2012中人社区群英谱勋章 伯乐 春节活动勋章 最佳辩手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中人网雪山杯(社区贡献)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爱在中人 案例达人 2009年度勋章 圣诞小雪人 超级精华大师 论坛群英谱 原创先锋 风采达人勋章 2011年全勤会员勋章

11
发表于 2013-9-4 17:11:32 |只看该作者
呵呵,今天随意逛一下论坛,才看到这个帖子,应该说,论坛改版之后,除了签到,我不爱逛论坛了,因为不习惯的原因。所以,在楼主已经去开庭应诉的情况下,才回复这个帖子,有点马后炮的嫌疑。
; j% D# z/ ^  z仅就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一项仲裁请求发表意见:
, p. a# O! \& q: Z1、首先应该说双方已经签订合同了,我想,对方肯定会说,这份合同不是她签订的,她从没见过这份合同,那么,你应该提出,这份合同是她找人代签的,应视为她签订的,她说没见过这份合同不是事实,当庭申请指纹鉴定,看合同上有无她留存的指纹,如果7月才签定的合同,现在9月鉴定还是能鉴定出来的。因此,很关键的一点是:不能让她接触到合同,否则,无法进行指纹鉴定了。" ~# h7 [3 T6 O' D
2、她的身份是负责合同签订事宜的人员,在部分地区,这一点是可以做不支付双倍工资的有效抗辩事由的。
" A2 w2 `& L* c) ^  b8 G3、双方已签订了一份3个月期限(2012年12-2013年2月)的试用合同,即使前述不能支持,那么,也从2013年4月起给双倍工资,这样子,也只用给4个月的双倍工资。
长期闭关修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

听众

1648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65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3-7-1
最后登录
2013-9-19
积分
1648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73
10
发表于 2013-9-4 14:15:37 |只看该作者
今天答辩了吧?持续跟踪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1

主题

66

听众

4万

积分

版主

中人网论坛员工关系劳法、培训小斑竹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9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9-7-13
最后登录
2024-9-4
积分
42126
精华
12
主题
151
帖子
4074

我考证 乐分享勋章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9
发表于 2013-9-3 10:30:00 |只看该作者
1、抓住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一直都是她主导的. E4 ^  V3 p6 s+ _
2、社保要补的哦!
中人网论坛员工关系劳法、培训小斑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6

听众

1154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13-6-29
最后登录
2014-10-21
积分
1154
精华
0
主题
5
帖子
41
8
发表于 2013-9-1 23:46:28 |只看该作者
从“因为是助理一直在处理签合同的事”上做文章。
www.bilawyers.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9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60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注册时间
2012-9-11
最后登录
2019-12-3
积分
12414
精华
0
主题
5
帖子
1972
7
发表于 2013-9-1 21:32:18 |只看该作者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4

主题

14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83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注册时间
2011-8-25
最后登录
2020-10-22
积分
11937
精华
2
主题
94
帖子
1215
6
发表于 2013-9-1 10:28: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你们的做法就等于做的都是无用功。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按照程序走吧,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希望你们老板能吸取这次教训。人事工作还是要多听听人事部门的专业意见,不要独断专行。很多事情老板并不是专业人士,如果不多听取意见,多讨论,最终处理不好还是自己受损失。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12

听众

3854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16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2-4-13
最后登录
2014-4-17
积分
3854
精华
0
主题
13
帖子
672
5
发表于 2013-8-30 16:47:59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有个类似的案列。负责合同的事情是她负责的,她自己的合同没有签好现在却来告公司这样的人在人品上有问题,在举证的时候可以说一下这一点,说一下你们不是主观上不签合同的,这样可以赚回来一点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11

听众

2万

积分

进士出身

Rank: 24Rank: 24Rank: 24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08-12-3
最后登录
2019-4-23
积分
22637
精华
0
主题
8
帖子
855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地板
发表于 2013-8-30 10:08:08 |只看该作者
同意地板的的思路,至于保险时一定要补缴,解除合同赔偿金:如果没有劳动者的过失证据,一个月算少的。具体标准应该看劳动合同法第47、87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6

听众

556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3-8-1
最后登录
2014-5-13
积分
556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53
板凳
发表于 2013-8-28 16:19:39 |只看该作者
既然签订了合同就一口咬定劳动合同就是她的签字,字迹鉴定很麻烦的,到了法律程序才会走,而且是需要费用的.痛恨这种利用职务便宜找缝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