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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跟大家探讨下面的问题:; v4 c% y0 v3 B) t
我们单位二位员工刚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五年,所以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比劳动合同期限长,现我们想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与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一致,请问采用以下哪种方式妥当:1 m" T* A. r8 O
1、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与原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一致,只是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不一样,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是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 q: c9 Q- s2 [$ G
2、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是今天,之前已经履行的原劳动合同时间不写,劳动合同终止时间是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 k* d) t' ^8 |
我个人觉得第一种方式比较妥当,第一种可视为变更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不算续订劳动合同。不算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第二种容易认定是续订劳动合同,容易认定是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
! E* U. c3 A# s+ a' q; U以上观点请各位专业人士指教解答,谢谢大家。* V% p$ E. [2 q)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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