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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各位朋友,我单位有一位员工,属于业务人员,上午在公司办公,下午骑车外出,十一回来后报备一只手臂骨折了,口述为9月28日下午5点左右(还属于上班时间)在某路段骑车摔伤的,摔伤后回家换了衣服后还到店面进行了指纹考勤,当时感觉无大碍,晚上八点左右到医院挂急诊确认为骨折。现在主要问题时我们无法证实其摔伤的时间,申报工伤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目前员工本人并未提供,如果他能够提供,并且证明是上班时间,骨折应该可以鉴定为十级的。所以现在问题就是,他目前花费有一千元,已用社保余额支付,单位有没有责任再为其报销,还是申报工伤(认定为十级赔付金额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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