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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就职于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人力资源部,今年中国银行人力资源改革在全国全面铺开,咨询机构是翰维特。由于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众多,不可能对每一家分支机构都根据其自身特点进行一次彻底的人力资源改革,从工作分析、职位设置做起,逐步建立绩效和薪酬体系。那样的话,工作量巨大,无法实施。于是总行和翰维特选取江苏和四川两省行作为样板行进行改革,其改革成果再发送其他各省级分行作参考,各行根据样板行成果实施改革。
笔者长期以来都存在一个疑问,难道样板分行的成果真的可以那么容易的借鉴吗?
譬如说在职位设置上,非样板行能照搬样板行的职位说明书及职数设置?在不知样板行薪酬构建过程的基础上,能沿用样板行的薪酬体系吗?而且各省分行工资水平之间的巨大差异,又如何在一种薪酬制度下进行调整?
另外众所周知,人力资源管理的各环节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在将来发展过程中职位说明书内容的变更、职位设置的变化、相应岗位价值和薪酬标准的调整是必然的事情,各非样板行在不知道怎么做工作分析、职位评价的情况下,怎么能够在将来遇到变化时做出适当应对策略?
打个比方,现在,样板行就像在造一辆汽车,出厂后送各非样板行使用,各非样板行也许能学会怎么开,但没有经历过造车的过程,必定不知道车里各零部件的功能和关系,有朝一日车坏了如何知道怎么维修?
不知各位大虾对我所述问题有何见解,希望不吝赐教,我必洗耳恭听!![EDIT]用户“中行祖”于2005-9-28 7:25:09编辑过此帖。[/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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