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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几个楚国人比赛画蛇,其中一个想卖弄一下自己的本事,在他画的蛇身上添上几只脚,结果干了傻事,把酒也输掉了。如今,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的过程当中,也常常发生类似的故事。6 H0 ]4 p* |1 F- C4 H) ^
! o5 K0 D) X- e/ [, B$ P2 Y x 一、 用扣留档案等办法制裁员工违约跳槽。 8 l/ ^7 U! [2 S& L)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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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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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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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U/ S+ D, ^1 k 说来听听:一年前,上海某机械厂与应届毕业生小周(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小周所在高校支付了教育资助费,并将小周的户口 9 }$ a: e; e6 h' D9 R% O8 a) `, K/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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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入该厂集体户。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周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果小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违约金。半年后,小周提出辞职。机械厂批准了小周的辞职,但要求支付违约金。小周不肯,于是机械厂就不为小周办理退工手续,并且扣留了他的人事档案。又过了三个月,小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机械厂办理退工手续,转移人事档案。厂方则提起反诉,要求小周支付违约金。结果仲裁庭只支持了小周的请求,却对厂方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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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J) y& G N. k( m 傻在何处:办理退工手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小周提出辞职后,厂方即应及时为小周办理退工手续。对于侵犯劳动者就业权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机械厂的反诉则不同,它体现的是一种财产关系,在法律上一般受到时效期限的制约。由于机械厂没有在小周拒付违约金后的六十日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放弃了主张自己权利的机会。同理,如果不是受时效影响,机械厂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小周由于延迟退工造成的相应损失。8 V4 m. u8 [7 D9 r&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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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并做好人事档案的转移工作。如果员工违约离职,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a6 y: @7 T9 B ?
6 }* o3 t5 F, |- E6 l, U 二、 为了方便辞退员工,继续使用“过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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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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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 b e% R" i+ L# u 传染指数:★★★★ . d$ e; M' U% I# D6 g
) E8 v6 w) ?9 d) ~! [7 O 说来听听:上海某公司小夏的五年期劳动合同快到期了。新来的经理对他的表现不满意,但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双方没有终止劳动关系,但也没有续签合同。三个月以后,经理找到了新人,通知小夏合同已经过期,公司决定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小夏不同意立即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小夏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庭没有支持经济补偿要求。小夏不服,诉讼到法院,最后获得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五个月的工资32000余元。 ) ~1 _- J; `& p# x! A
% u4 n5 p+ j- x- r; _3 n 傻在何处: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实际履行的,可以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维持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至于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各地和各部门的规定不同。根据上海劳动仲裁机构的口径:只要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就不承担其他义务,不必经济补偿。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关系,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w8 C3 V5 d3 i2 \; c
4 ]8 d6 @( | p' N4 s 金手指:由于仲裁与法院的不同观点,此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尽量与劳动者协商,最好不要把官司打到法院。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还可在劳动合同上注明:合同期满,当事人未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的,视为同意续延一个月的合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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