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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资到底怎么算 [打印本页]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7 13:58
标题: 工资到底怎么算
工资到底该怎么算?!
        上个月的亲身经历,本人在2015.5.20转正,该月工资出现由两部分组成的情况,试用期工资为1-20号和转正期为21-31日,为便于描述和计算设个整数,试用期2000,转正后3500.工资到手后我很诧异,于是仔细推敲了下,现和各位同仁讨论。先说公司薪酬专员(后简称为她)的计算:工资=2000/21.75*12天+3500/21.75*8天,计算结果就不罗列了。后经询问她得知,公式中的12天和8天,是两种情况的实际工作天数。于是乎我个人觉得有两个疑点:
疑点一我是整月满勤,按照她的计算方法,我才出勤20天,12+8<21.75,无形中少了1.75天工资。
疑点二5月恰好有法定假期,她按照20天满勤计算,但明显国家法定假日是有薪的,其余必有误差。
个人理解:1、涉及到21.75的一般是有缺勤引起的扣发,满勤的明显不适用,应该是按两者比例来计算工资;2、5月份工作日应记为21天。故工资=2000/21*13+3500/21*8
抛砖引玉,请各位同行不吝赐教。。。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7-7 17:11
上述“个人理解”是对滴`
作者: jimmybeau    时间: 2015-7-7 19:29
曦宝kirou 发表于 2015-7-7 17:11
上述“个人理解”是对滴`

赞同你的观点,个人理解部分已经解答得很好了。
作者: 丙饼    时间: 2015-7-7 22:19
之前不小心按了反对,抱歉哦(⊙﹏⊙)b
作者: 超逸绝尘    时间: 2015-7-7 22:54
确实是这样。
作者: 宇一子衿    时间: 2015-7-7 23:44
正确的计算方法:
工资=2000/21.75*14天+3500/21.75*(21.75-14)天。5月1日虽然没有出勤但是计薪日,核算工资时应计算在内。我看了一下2015年5月份的日历,如果5月20日仍在试用期的话,包含5月1日,试用期计薪天数应该是14天。
该方法员工离职时工资=工资标准*(21.75-当月出勤天数)/21.75

作者: shaobao0512    时间: 2015-7-8 08:05
5.1虽然是休息日,但是法定休息日,也应该计入出勤。尽管你实际出勤为20天,但5月份计算工资满勤应为21天。由于5.1尚在试用期,因此,试用期应该是14天,转正有效出勤为7天。就此计算工资
作者: 鲁卡    时间: 2015-7-8 08:16
应该按照“个人理解”来算满勤工资。。21.75针对日薪,加班工资等。。如果满勤的话,还是用月应出勤天数来核算,才能体现公正合理。。
作者: lgdhs    时间: 2015-7-8 08:17
给我们人资部门的建议是尽量月初1号让员工入职,可避免好多不必要的麻烦,别在这些小问题上伤了员工的心。
作者: 叶羽星辰    时间: 2015-7-8 08:28
个人理解:5月1日为法定休假日,当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如果5月20日为转正第一天,那么,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2000)/21.75天*试用期出勤天数(12,不含5月1日当天)+试用期工资标准(2000)/21.75天*3倍(5月1日当天工资)+转正工资标准(3500)/21.75天*(21.75天-试用期实际工作天数即13天)。
不知理解是否正确,不吝赐教!
作者: hr20054129    时间: 2015-7-8 09:12
本帖最后由 hr20054129 于 2015-7-13 10:26 编辑

看样子这个问题确实不好回答,我来说说月度工资的核算常见方法: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假日104天-节日11天)/12月=20.83天
由于国家法定节日11天要付薪酬,故:
月计薪天数=(365天-假日104天)/12=21.75天
加班工资均是采用21.75天计算薪酬的,即:
加班工资额基数(天)=(月度薪酬/21.75)X相应系数(平时为1.5,周末为2,法定节日为3)
加班工资额基数(小时)=(月度薪酬/21.75)X(加班时间/8)X相应系数(平时为1.5,周末为2,法定节日为3)
合同对加班工资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对加班算法没有任何异议,国家已有明确规定。那么月度薪酬的算法,日常计算中有3种算法:
算法一:
直接采用了21.75天为薪酬核算标准,即:
月度应发薪酬=(月度约定薪酬/21.75)X出勤天数
算法二:
月度应发薪酬=月度约定薪酬X(月度出勤/月度应出勤天数)
21.75天仅在计算加班工资时使用(即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
算法三:
月度应发薪酬=月度约定薪酬X(月度出勤/20.83天)
21.75天仅在计算加班工资时使用(即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

由于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上述三种方法都在日常中使用。
根据权责对等原则,越来越多的HR倾向于使用21.75天。
为何?
方法二不能体现“多劳多得”原则,有些月份上班少但实际每日工资高、有些月份上班多但实际每日工资额少
方法三在逻辑上存在漏洞,即没有考虑法定节假日是需要付薪的,但由于员工能够按此方法获得更多实惠,在劳资算法都接受的情况下,采用20.83天是没有问题的!
方法一则完全符合“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原则,也不会引起工资上下大幅波动,也符合计薪天数的法定概念、也符合权责对等原则(和加班时间工资算法的权责对等)。
此算法,国家法定节假日要算工资的。
故,根据方法一计算,你的薪酬为:(2000/21.75)X13+(3500/21.75)X8

以上个人见解!




作者: 任珺    时间: 2015-7-8 09:31
叶羽星辰 发表于 2015-7-8 08:28
个人理解:5月1日为法定休假日,当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如果5月20日为转正第一天,那么,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 ...

呵呵,你把第二部分“5月1日的工作日工资”算作是加班费了。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9 08:21
宇一子衿 发表于 2015-7-7 23:44
正确的计算方法:
工资=2000/21.75*14天+3500/21.75*(21.75-14)天。5月1日虽然没有出勤但是计薪日,核算 ...

14+7或13+8这不重要,你这算法在现实中就多发了0.75天工资而且是转正后的,明显不妥,既然有实际的天数,且这种事情不会月月频繁发生,干嘛要凑21.75这种平均然后引起误差呢?!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9 08:30
叶羽星辰 发表于 2015-7-8 08:28
个人理解:5月1日为法定休假日,当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如果5月20日为转正第一天,那么,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 ...

1、5.1是法定假日,上班才是3倍啊,可能是我没说清楚吧,引起了你的误会。我们是放假的。但应该计薪。
2、明明已经明确到了13+8天,为什么硬要带入21.75这个全年均值?
作者: 珊珊吾爱    时间: 2015-7-9 08:55
必须维权!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9 08:57
有几位同仁大概觉得21.75是“国家指导”非常好用,其实在文中的案例里也可以理解为有,但在后面计算时消掉了。首先应该按照13:8的比例来均分21.75天,这样才能体现满勤。那么就会出现分子分母都出现21.75的情况,就直接消了。貌似有点像数学爱好者论坛了,O(∩_∩)O哈哈~
作者: xiaoxiaosu00    时间: 2015-7-9 09:52
我觉得应该用出勤日期来计算,2000/本月应出勤天数*本月试用期出勤天数+3500/本月应出勤天数*本月转正出勤天数,且本月试用期出勤天数+本月转正出勤天数=本月实际出勤天数~不知道解答是否正确~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9 10:37
xiaoxiaosu00 发表于 2015-7-9 09:52
我觉得应该用出勤日期来计算,2000/本月应出勤天数*本月试用期出勤天数+3500/本月应出勤天数*本月转正出勤 ...

和我的意见不是一样一样的嘛。。。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9 10:47
hr20054129 发表于 2015-7-8 09:12
看样子这个问题确实不好回答,我来说说月度工资的核算常见方法: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假日104天-节日11天 ...

我觉得你的总结有些不妥,讨论如下:
我认为算法一应该是月度应发薪酬=月度满勤工资-月度约定/21.75*缺勤天数,看似相似但含义不同;且根据你的算法一如果出现某月应出勤23天我缺勤1天的情况,你的计算结果不仅不会少,而且还对多发。你仔细思考下,明显不妥。算法二就是完全按照实际来,只是有些繁琐罢了。算法三根本就是错误的,不讨论。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9 10:59
特此申明:文中的问题并没有什么标准答案,只是希望通过分析和讨论,我们HR能找到适合企业的一种不失公平又不繁琐的最优计算方法,同时加深对21.75的理解和使用心得,分享那些奇葩案例能使你脑洞大开。。。感谢参与讨论的朋友,另本人说话有些耿直,望见谅,不要引起不快。
作者: lzg2001    时间: 2015-7-9 13:01
qiqix1x2 发表于 2015-7-9 10:47
我觉得你的总结有些不妥,讨论如下:
我认为算法一应该是月度应发薪酬=月度满勤工资-月度约定/21.75*缺勤 ...

你仅限于工作天数为23天来思考,如果当月工作天数为21天,是否你会觉得少给了?算法一是没有问题的,请用一年12个月去考量;因每月工作天数不一样,所以工资也不一样,天数多工资多,天数少工资少,但一年的总工资是不变的,跟每月固定工资的一年总工资是一样的。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9 13:11
你们企业真的这样计算薪酬吗?!你是在搞笑吗?!
作者: hr20054129    时间: 2015-7-9 13:53
本帖最后由 hr20054129 于 2015-7-9 14:53 编辑
qiqix1x2 发表于 2015-7-9 10:47
我觉得你的总结有些不妥,讨论如下:
我认为算法一应该是月度应发薪酬=月度满勤工资-月度约定/21.75*缺勤 ...

如果认为算法三是错误的,个人认为不妥!有些公司确实采用了20.83天这个概念,中人网推荐的《薪酬管理从入门到精通》,闫铁卿女士在考勤薪酬处理章节,也是采用了20.83天的薪酬核算方式。
使用20.83天,普遍有一个假设就是因为20.83天是判断是否满勤、加班的依据,是计算出勤的基准。用你的例子举例,假设你5月1日加班了,你月度薪酬是3500元,该怎么计算呢?(3500/21.75)X300%+3500元(这里面的3500元属于满勤,如果不是满勤的话,有些公司就会采用20.83天折算出勤)

作者: 浅浅微蓝    时间: 2015-7-9 14:25
5月20日转正,生效日可以是次月1日,这样省去很多麻烦。
作者: 叶羽星辰    时间: 2015-7-9 14:29
qiqix1x2 发表于 2015-7-9 08:30
1、5.1是法定假日,上班才是3倍啊,可能是我没说清楚吧,引起了你的误会。我们是放假的。但应该计薪。
2 ...

21.75天是国家法定的计薪时间,其实, 根据行业特性、企业实际情况,未必适用。我单位只是在计算加班费当中,才涉及,正常工作时间并未按照此计薪天数。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9 15:43
lzg2001 发表于 2015-7-9 13:01
你仅限于工作天数为23天来思考,如果当月工作天数为21天,是否你会觉得少给了?算法一是没有问题的,请用 ...

针对方法一使用21.75我没意见。但目前有两种看法,一种是累加法,一种是倒扣法,我个人倾向于倒扣缺勤,认为相对比累加法好些,普遍性和合理性更高一点点。。。
作者: hr20054129    时间: 2015-7-9 16:12
qiqix1x2 发表于 2015-7-9 15:43
针对方法一使用21.75我没意见。但目前有两种看法,一种是累加法,一种是倒扣法,我个人倾向于倒扣缺勤, ...

这个讨论很有意思,如果使用21.75计算薪酬是用累加还是倒扣呢?我给楼主举个例子倒扣的例子,看楼主如何解决其中的逻辑问题,如果解决了这个逻辑问题,楼主应该就很明白其中的差异和奥妙了。
假设员工A的月薪是2175元,某月应出勤23天,实际出勤1天,请事假22天,那么根据倒扣法:
2175-(2175/21.75)*22=-25元,员工应该倒给公司25元!
问题出在哪里?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9 16:34
hr20054129 发表于 2015-7-9 16:12
这个讨论很有意思,如果使用21.75计算薪酬是用累加还是倒扣呢?我给楼主举个例子倒扣的例子,看楼主如何 ...

这个讨论并没有什么意思,两种方法很显然不是万能的,是各有优劣,要不就不会存在两种了,只是我个人倾向倒扣法而已。。另外,就你假设的情况讨论。问题出在这个公司的薪酬管理条例中没有这样一条:“如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少于10天,则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作者: hr20054129    时间: 2015-7-9 16:37
本帖最后由 hr20054129 于 2015-7-9 16:40 编辑
qiqix1x2 发表于 2015-7-9 16:34
这个讨论并没有什么意思,两种方法很显然不是万能的,是各有优劣,要不就不会存在两种了,只是我个人倾向 ...

不是计算方式问题,是计算逻辑问题哦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9 16:50
逻辑个鬼啊。国家发布时就说了。是全年月平均。。既然是平均必然是有多有少啊。。。
作者: hr20054129    时间: 2015-7-9 16:58
qiqix1x2 发表于 2015-7-9 16:50
逻辑个鬼啊。国家发布时就说了。是全年月平均。。既然是平均必然是有多有少啊。。。 ...

不扯国家说的,21.75我是回帖中最先说得明明白白的。现在就说说刚才计算方式的逻辑问题到底在哪?否则永远弄不清楚3种算法在特殊行业的适用性。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10 09:01
hr20054129 发表于 2015-7-9 16:58
不扯国家说的,21.75我是回帖中最先说得明明白白的。现在就说说刚才计算方式的逻辑问题到底在哪?否则永远 ...

别逻辑之类的了。。。你是学哲学的吧?!
我的观点很简单:
1、我国普遍采用月薪制计薪,缺勤部分采取倒扣。
2、倒扣法是适用性最强的一种方法了。当然出现你所谓逻辑问题的可能性肯定有,只是概率相对小。合理性高。
3、没有万能的计算方法,只有最适合的,最普遍的,还需要依靠完善的制度。
作者: qiqix1x2    时间: 2015-7-10 09:34
hr20054129 发表于 2015-7-9 16:12
这个讨论很有意思,如果使用21.75计算薪酬是用累加还是倒扣呢?我给楼主举个例子倒扣的例子,看楼主如何 ...

如果硬要从逻辑上解释的话,我理解是这样:21.75不用多说,你都明明白白,我们可以理解为全年每个月都是21.75天付薪水,你请假22天,你请的假比公司付薪水的日子还多。能不扣成负数吗?!
作者: 心灵捕手    时间: 2015-7-10 16:49
20.83那个是用来统计满勤的,就是说这个人每月干满20.83天就是全勤了,21.75天是核算日工资的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5-7-13 09:24
计算楼主的工资天数时,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比较好。即试用期14天,转正7天,计薪天数按14+7=21天计算比较好。21.75用来计算加班工资比较合适。不然平白被少掉0.75天的工资。
作者: 小百无禁忌    时间: 2015-7-13 16:32
这是国家规定月均工作日导致的结果。楼主你的理解,其中五一应该发薪,这点是对的。其他则可说对也可说不对。
由于有了国家规定的月均工作日,计算日工资标准就有了法律依据。但平均数会导致单月计算不足月工资时出现与实际当月工作日出入而导致的不公平。就像楼上有的同行朋友说的,有多就会有少。此时应依据公司薪资 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处理。考虑周全的公司会特别约定这时的计算方法。一旦有规定且通过合规合法的方式告知了员工,公司依据此计算即为合法。当然,不论是倒扣法或是正加法都会出现足月多了或少了的情况,(同理,如果依据21.75计算日工资或小时工资,加班费,请假扣款也会与当月实际出现多少差异)更合理的当然是按照每月实际工作日计算。但不是唯一合理的。如果贵司未对此明确,建议规定中明确计算为宜。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5-7-13 17:52
1、薪酬专员的计算公式正确,你的公式错误
2、薪酬专员的计算错误,应是2000/21.75*13+3500/21.75*8
3、你对21.75的理解错误,HR都知道,21.75是全年平均每月应出勤天数,是计算日工资的一个固定值,由(365-52*2)/12得出,不是你所说的这个那个。
作者: xiaoxiaosu00    时间: 2015-7-14 11:48
qiqix1x2 发表于 2015-7-9 10:37
和我的意见不是一样一样的嘛。。。

我们公司就是这么算的~~每月报考勤报的都是实际天数~
作者: 小猪崽    时间: 2015-7-15 10:47
实际出勤天数要和计算的出勤天数一致才是对的
作者: qiqide    时间: 2015-7-16 09:13
难道不是21.75吗?
作者: comzhi    时间: 2015-7-16 09:22
个人感觉楼主的算法是正确的
作者: yy2929    时间: 2015-7-16 09:54
    个人认为21.75是众多HR对条例的误解,法规并无规定死企业工资要如何计算。
    要用21.75来计算,最正确的做法是在满足 1:以年为综合工时制并且公司是实行双休 2:年工作天数是261天(包含法定节假日)的前提下实施。
     在这样的前提下,就可以直接用 年薪/261或月薪/21.75*应出勤天数,加班费自然也可以年薪/261或月薪/21.75*加班天数*倍数;这样的结果是:日薪都一致了,最后的年薪也一致了,但每月月薪就不一致;因为每月天数都不同;
     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例子是:
  例如你5月应出勤是21天(含法定1天),5000/21.75×21=4827.5元,明明满勤了还少了0.75天的工资;
   例如7月应出勤是23天,5000/21.75×23=5287.3.元,满勤了但多了287.3元的工资;
   有的月工资多,有的月工资少,但最终你是出勤了261天,你的年薪是不变的。不知是否理解?
   所以其实我更建议是用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而非一定要用21.75. 法律没规定一定要用21.75.

可以参考我文章: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63360

作者: yy2929    时间: 2015-7-16 09:58
疑点一:如果你们企业是在满足 1:以年为综合工时制并且公司是实行双休 2:年工作天数是261天(包含法定节假日)的前提下实施。 那薪酬专员的计算方法可以是正确的,反之则否;
疑点二: 你的算法是可行的,也是最容易让人理解的
作者: duoduoy    时间: 2015-7-16 10:09
yy2929 发表于 2015-7-16 09:54
个人认为21.75是众多HR对条例的误解,法规并无规定死企业工资要如何计算。
    要用21.75来计算,最正 ...

这种理解清晰明了
作者: 鱼向反方向游    时间: 2015-7-16 10:15
理论版回复
一、计算公式:

试用期工资÷21.75×(20日之前实际出勤天数)=试用期的工资

转正后的工资÷21.75×(20日之后实际出勤天数)=转正后的工资

二、日期计算

5.1~5.20      14(13)个工作日(含5/1)
5.21~5.30     7(8)个工作日

20日当天如何计算根据合同日期或者说是确切的转正日期计算
三、疑点回复
针对疑点一:单月出勤天数少于21.75是正常的,因为部分月份是超出21.75的,21.75的由来如下: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针对疑点二:法定假期为带薪假期,计算薪资时应该计入。月工作日为20天,满勤算作20天是对的(仅限考勤计算),但是针对你的情况,计算薪资时需要加上法定假日的薪资。

实操版回复

1.公司制度或者前期沟通中是否有关于转正薪酬的发放计算方法?在我之前的经历中,有公司是以每月15号为界限,15日(含)前转正,当月计发全月计发转正工资,15日之后转正,当月计发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次月起计发

2.另外一个问题,公司做加法和做减法的问题也是实操中的一个可选项,根据全月天数扣除无考勤天数,以减法的方式计算也有。



个人意见,供参考
作者: 上官飞燕    时间: 2015-7-16 10:24
本帖最后由 上官飞燕 于 2015-7-16 10:40 编辑

不知道这样算是否正确:

=2000/21.75*13+3500/21.75*8.75

1、你的出勤是满勤的。
2、分段计算均是除以21.75,因此,转正日期前的天数确定后,转正前和转正后的天数相加,应该是21.75。


其实大家不必去纠结每个月是20天,还是21天。
因为计薪天数21.75,你计算天工资时是除以这个基数,那么一切的计算都按这个21.75计算
例如:

        缺勤工资的,事假5天,直接扣除:2000-2000/21.75*5即可
        加班工资的,加班1天,直接相加:2000+2000/21.7551*2(周六日加班)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5-7-16 10:34
21.75乃月计薪天数,是全年综合起来考量的。不论当月是31天,还是28天,都应该是按这个标准来计算的。工资的正确计算应该是2000/21.75*14+3500/21.75*(21.75-14)(五一要是在休假,不然当天的工资,要日薪*3)
作者: cdxmy    时间: 2015-7-16 10:52
感觉双方都有道理,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这么理解吗
作者: 龚蕾    时间: 2015-7-16 11: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ujm3868    时间: 2015-7-16 11:35
计算员工工资牵涉到二个基本元素,一个是出勤天数,一个是日工资基数,日工资基数大家的意见比较统一,即月工资/21.75; 问题在于本例的出勤天数如何确定,按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和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同口径折算,本例中“5.1”是国家法定节假日,这一天应包含在员工此月计算工资时的出勤天数类(这一点在累加法计算时常常被人忽略),所以本例的出勤天数分段应为转正前12+1,转正后8天。


作者: Xiao-yoyo    时间: 2015-7-16 12:21
个人觉得可以这样算:(计算工资天数确认:5月1日-20日14天,5月21-31日7天)
5月份工资=试用期全勤工资+(转正后工资-试用期工资)/21.75*转正天数7天
              =2000+(3500-2000)/21.75*7
              =2482.75元

可能大家会认为为什么不能用:转正后工资去减试用期的差额,即=3500-(3500-2000)/21.75*14=2534.48元,个人是认为:转正后天数<试用期天数,所以用加法做比较合理。

PS:21.75既然是国家法条法规规定的,这个就是核算日工资的基准,无任何争议。
作者: 花落香凝    时间: 2015-7-16 14:24
应该是按照个人理解的算法正确
作者: 止步    时间: 2015-7-16 14:44
应该按照21天出勤计算,五一放假算出勤应当计薪。五一时还是试用期所以按照试用期计算1-20日共14天,计算2000/21.75*14+3500/21.75*7
作者: 止步    时间: 2015-7-16 14:54
21.75是针对全年性质的计算,整年算下来的有的月份会多有的月份会少,除以21.75基本上算是日薪了。比如五月份是21天的计薪日,但除以21.75再乘以21就相当于少发了,但是如果在1月份除以21.75再乘以23就相当于多发了。如果按照比例来算的话,那么整年中2月份的日薪是最高的了。
作者: 小辰子    时间: 2015-7-16 16:25
lujm3868 发表于 2015-7-16 11:35
计算员工工资牵涉到二个基本元素,一个是出勤天数,一个是日工资基数,日工资基数大家的意见比较统一,即月 ...

这个说法比较站得住脚
作者: JWP850621    时间: 2015-7-16 17:57
正确的算法应该是这样的3500-(3500-2000)/21.75*14=2534.48元,或者2000+(3500-2000)/21.75*7=2482.76元
但选择前面的方式更合适,毕竟最新执行的工资标准为3500,再减除转正前的工资差额。
作者: hxf731    时间: 2015-7-17 08:40
你的理解也正确,但一般我公司是如下操作:
3500-(3500-2000)/21.75*13
扣除掉前面工资差额即可
作者: 枫行    时间: 2015-7-18 09:35
每个公司的工资计算方法都不一样,我所了解到的就有三种
1.2000-2000/21.75*8+3500/21.75*8
2.3500-3500/21.75*12+2000/21.75*12
3.2000/21*13+3500/21*8
不过不管以哪一种方法,我觉得楼主公司的计算方法都不太科学。
作者: 闪耀星空    时间: 2015-7-20 16:56
我们情况类似,但是我们如果在20号前转正,单月就是拿转正工资。
作者: beidao    时间: 2015-7-29 16:56
同意21天的算法,前面13天,后面8天。
作者: maggie1987love    时间: 2015-7-30 16:05
没做过工资,向大家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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