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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的沟通渠道混乱,制度没有明确规范,一般制度会明确以企业OA为正式信息发布平台,辅以企业邮箱等信息沟通方式;QQ是不能成为企业内部正式沟通渠道的;* s8 {, o5 b5 M, p, B! }
其次财务工作规范意识谈泊,即使这次不出意外,早晚也会出意外,不按公司制度流程办事,责任是重大的;没有董事长亲笔签字怎么能擅自转款;1 n4 [* D, Y" s0 X( @2 G- ?/ \5 u
最后岗位职责有明确界定,各扫门前雪,董事长要财务的QQ,他可以打电话给财务为什么要你转告,这也不符合财务保密制度,你当时多个心眼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
$ J( `2 L @% `) ^4 T总之,国企的制度是完备的,就是人的问题,有法不依,权力凌驾于制度才给骗子钻了空子,但具体到责任分担的问题上,楼主、财务、董事长都有责任,首先是董事长QQ被盗才会被骗子利用,其次是楼主的二传手,最后是财务的随意性,如果是责任分担我倒认为董事长和财务应该分担大头,楼主分担一部分,具体要看公司制度如何制定的,三个人又是相应违反了哪条制度,以及处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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