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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w$ B& K5 W% l9 |+ c* ^# J
因为做人事方面的工作不久,很多有关劳动法、社保等相关知识都是边做边摸索的。在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申报2015年度工资我是第一次做,本着依法办事的原则,我是按照员工去年实际的月平均工资来申报的。最近才知道按照我之前的申报,我们公司员工要按照自己2015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之前我们公司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交社保的,现在按照实际工资的话,公司要多交一部分钱,公司肯定不乐意。另外也有员工不同意按这个基数来交社保,一定要按最低基数来交,1-6月份社保差额她也不同意补缴。申报工资现在已经定了不能修改, 请教大神们,这个要怎么办呢?像她这种不同意补缴的做法是对的吗?我这样申报,做错了吗?4 T0 I x- Y. K"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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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是,公司会计今年1月份在税务网站报的公司2015年工资,金额和我差别好大,万一被地税局查出来,我们公司麻烦就大了,有没有补救的办法?
( i; o! T8 S2 x) \
Z X5 N j% v/ N; W ~+ m4 P 比较急,希望专业的前辈们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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