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16年)最新版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办法重新设定了计算方式,将以往的以当地人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修正为企业人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并取消了百分之六十的优惠折扣。间接的为残疾人就业添了一份重力。但在帮助残疾人可以更加顺利就业的同时,也为很多企业业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很多中小企业因为年盈利比较微薄,根本无力承担翻倍后残保金,而且,设定适合的岗位以及聘请残疾人上岗也存在一定的难度。企业业主可谓是有苦说不出,因为这项政策毕竟是关系到社会弱势群体生计的事情,是通过政策强行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事情,再困难,也得解决。 为此,专业从事解决残疾人就业事业多年公益服务公司——如常,分析汇总了几点企业与残疾人雇佣中的几个问题点,如下: 第一,企业雇佣残疾人缺乏途径; 第二:雇佣关系得不到保护,存在合作风险; 第三:雇佣“契约”信守问题(因为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法律偏向性和政策偏向性比较多,客观上企业比较被动) 基于以上三点,如常通过与全国各地区残联合作,在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残保金缴纳方案,为企业推荐适合的残疾人上岗,让企业少交或免交残保金也能履行社会责任。 " |0 p4 U, M# ^6 l&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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