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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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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7 17:2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人力资源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招生简章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开始在全国推行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未来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创建于1954年,在国内最早建立劳动经济和人力资源专业,设有相关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和4个硕士点,师资力量一流,长期开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培训,参与了上述资格考试制度创建与前期试点工作,是经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批准的(朝劳社就发[2003]117号文件)、普通高校中惟一的考试培训机构。我院于2006年3月中旬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培训班开设资格考试规定课程,培训合格者准予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中国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格证书。参加本培训班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历。 3.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本职业3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6.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二、培训课程设置 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考试要求,开设以下七门课程: (1)基础知识与职业道德;(2)企业人力资源规划;(3)招聘与配置;(4)培训与开发 (5)绩效管理;(6)薪酬福利管理;(7)劳动关系管理。 三、培训班师资 本培训班主讲者均为参与资格标准制定和教材编写,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的高级师资。 四、培训计划和授课时间 本培训班拟于 2006年9月中旬开课,培训时间为8天(含考前串讲),每周利用周六或周日上课一天。考试时间为2006年11月。 五、培训班费用 培训费、全套教材费、资料费、报名、考试及认证费合计,助理师班为每人每期 1380元;管理师班为每人每期2380元。 六、培训地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内(朝阳门外红庙) 公交路线:可乘 112路、115路、118路无轨电车;101陆、342路、382路、718路、815路、847路、952路、988路、712路、710路、31路、30路、117路汽车红庙站下车; 908路汽车光华路东口下车。 七、其他事项: (1) 参加培训人员请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学历学位复印件,二寸黑白证件照片3张,一寸照片2张; (2)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生产力大楼B座1114室 (3)联系人:刘 老 师 联系电话:010-82002235 邮箱: norman3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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