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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 48小时内,连续工作16小时,怎么做才能合法?
判为『不合法』的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5 ~: Z; b: c$ c
9 ^4 K$ M3 W- u/ Z/ ~再有“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7.5小时/天*6天工作制=45小时,真不知劳动保障部门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反正劳动者即便仲裁败诉,去法院诉讼也是必胜。: N$ l8 k1 X; F) ~ L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但是,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在保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基础上,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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