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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解聘的问题
1、这位员工已在公司工作七年,签过3次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是不是必须与他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4 v ]0 Y. ]* t* P& L, p9 `回答:自2008年后连续签过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另该员工在公司已经连续工作满10年可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0 c) }; s% z* T2、解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所付补偿金是不是不同?8 ^* u; R$ D2 S, R- j# l
回答:好像没有什么区别
1 V$ I& V3 a6 F3 N$ x4 `% u7 M% M3、此位员工不听公司工作安排,不做事情,工作业绩很差已经造成公司损失,如果公司要跟他解除合同,可以用劳动法的哪条条款?- p) T$ [- G, l1 Q1 O
回答:你是否有书面的材料以证实你上述的说法,如果有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6 k3 ]' c1 S$ U( x7 q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I4 M8 k! \1 }8 l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 e; K2 T( K5 {8 x& }, p% @8 c0 d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v) ]8 U. R% z6 I0 B- J; J# [. b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 A) |+ O' I; Y2 d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X1 o' b* X( b( F3 K% G- t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a3 u+ i8 P w2 |0 ?7 ~4、此位员工已在公司七年,如果解除合同,公司是不是要支付七个月的补偿金? . G' I% @' N9 `/ T
回答:如果第三题内容不成立,公司解除合同的话将会支付7个多月的工资,建议看一下合同时间,如果时间不长就最后终止,自2008年起算这样最多也是2~3个月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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