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未休年休假报酬 将按六倍数额强令支付
7 x( r- c, d2 \ u4 W——邱小平司长解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 q, H" E- C2 {' G- ?# }' b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已于今年9月18日起施行。《办法》对去年底国务院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予以细化,为我国城镇所有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提供了制度保障。 ' Z8 B$ P" M9 H+ q0 a
《办法》的效力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 o" _5 b2 D! @( i
针对劳动者关心的热点问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日前对《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专门解读。
& q. ^/ Z3 M" H! _ ^( N2 V4 K. X1 L解读一 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 ?8 {* ?+ V$ h, A5 V
一、累计算 $ [/ ^: R6 p; }8 l! Q; e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Y7 Q9 ^5 g* [2 }0 p- H, t L) k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8 j7 ]+ B/ x8 @) G Q" }8 b, W9 v
案例:王先生在甲单位工作8年,跳槽到乙单位工作3年,那么,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就是11年。他在乙单位的年休假天数,应按11年计算。
% H1 i1 {6 E& `+ y, O 这一点与《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一致。实际上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因而不是根据对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 Y; v9 E" L# t/ d3 u8 Q
二、打折算 ) s$ X! l/ S" A2 b! y0 u
对于刚跳槽到新单位的劳动者,他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数,《办法》也有例外的规定。《办法》提出,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q1 Q5 d U* Y5 L8 k8 M 这一规定,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兼顾了用人单位利益。这里的日历天数,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折算方法为:
+ W; C; f# Z- x2 Y/ x! t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9 n2 v. t* t, W& I1 D 案例:王先生在甲单位已工作8年,今年8月1日跳槽到乙单位工作。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9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 : N _. v4 P7 @! n
王先生今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 7 p3 `1 }6 P: l% a+ M, R! q
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5 r3 ^( j, n/ j9 o+ v( s8 K# ?, T2 J6 l
通常来说,跳槽越早在新单位休得越多。第二年起,王先生在乙单位的休假天数就按第一种累计算了。 $ ]' T8 T- @2 G: ]" l; `; P! ?
解读二 哪些假期不影响年休假 " H3 i6 u( ?6 u6 S" O
一、产假休了照休年假
% H9 j3 @; k8 i! m, J8 S 《办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都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O: o. h/ F& V) f$ U$ `: A- m
劳动者享受寒暑假的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如果他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那么用人单位应当补足他的年休假天数。 * \0 g$ C; e8 X; U5 |$ { y4 b1 y) d
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要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4 k$ p! x# h! T" Q- X2 F! Q0 ~
二、四种情形不能再休年假
X( f5 y) r, s' {2 L 根据国务院规定,如果当年出现四种情形,职工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
5 x& p9 \ x" @# T9 } 这四种情形分别是: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8 J( h' @: s$ G
此外,《办法》补充规定,如果劳动者当年已享受年休假,但此后请假太多,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之一,那么第二年的年休假就“泡汤”了。不过,第三年仍可正常享受。 : a' R2 r# o. T$ M6 v
解读三 加班工资报酬怎么算 3 i0 u9 q" b' M
一、加班工资不含超时劳动所得 Y- b: y2 |- X- U
根据《办法》,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在本年内对职工未休的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倍支付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d8 \2 w( W% y% O1 K R D; J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 M2 W7 w @' z2 g7 R
《办法》明确,月工资指职工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 j' m* p* U- D+ Z: x1 E! |4 C
这里界定了两点,一是月平均工资平均的是单位发放3倍工资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二是月工资不包括超时劳动所得,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相比,它缺少了一块超时劳动所得。
+ g, H: m1 P$ K f9 X, N4 j; @ 二、拒不支付加班费,单位要按6倍数额支付 5 u# X! K) j; D& r$ L- V, b
如果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又不支付应休假期间的3倍工资报酬,该怎么办? 1 v: Y" x% o! ]. `- K2 F9 @
对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由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除责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劳动部门处理决定的,由劳动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P6 c0 C' k7 F* c* T5 O
这里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应引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注意,它指单位应按3倍日工资和劳动者未休假的天数而发放的加班工资报酬。
g; N8 L8 a" q; Z) Q2 T 案例:王先生的日工资为100元,年休假5天都被单位安排加班。那么,他加班时每天应得300元,5天就是1500元。 6 K; s( H; E u4 {* X: [4 M: y
假如单位一分也不发,也不按劳动部门限定的时间内改正,那么,单位就要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王先生加付赔偿金。如此,王先生应得3000元。因此,单位及时足额支付这笔钱才是最合算的。 9 m% }( ~: d& ]' w! V9 C
解读四 合同终止,未休假如何折算报酬 4 f' N4 ~. O8 `, D. ~
不少劳动者面临这样的情况:单位跟他解除劳动合同,但当年的年休假还没享受,该怎么办?
* ~: ? u7 S$ [- `4 n% n; j 对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当年已安排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扣回。
" b. x" I6 b8 r& [7 y- n 这里确定的折算方法为: $ t, h3 o1 t% W, l' i% }: Z! i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4 t" m# e! S! H7 u1 b9 \3 h4 Z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3倍日工资。
; \- A- `) x0 W; E/ N( l/ j; h1 l 案例:小王在单位已工作3年,应得到5天的年休假,但今年单位跟他终止合同,终止时小王在单位度过200个日历天数,但只享受到1天的年休假。
; e5 \; x# L n0 ~ 小王的日工资是80元,那么他应得的未休假期间的报酬是:
! m2 B$ Z% g T7 `7 V [(200÷365)×5-1]×80元×3=1×240元=240元 2 R" Y2 W0 b# w+ @: p; e! i
(注:(200÷365)×5-1=1.74天,0.74天不足1整天,不支付该报酬,故取1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