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48
书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总评分: 金钱 + 10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223
16
1万
论坛顾问
散仙
签到天数: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3
7360
贡士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0
6
2382
举人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1、刀笔之吏,弄其文墨------刀笔文墨不仅让人有饭吃、有钱花、有名望,有时还让人有勇气“杀”人;2、法令滋彰,盗贼亦多------法律法规,成为部分人的游戏乐园,不断钻营法律空子,头都磨圆了;盗贼多了,有些人会很苦;3、上海高院的部分解释很明显的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与本意,有的时候标新立异不仅仅是文字游戏,更是刀笔。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题目,上海高院把这样一篇东东定义为“意见”,供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参考;既然这么正式的发文来说明这篇“意见”,那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肯定不仅是参考,而是按照意见执行。 我国目前的正式法律解释体系包括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三种。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作出的解释 ,立法解释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行政解释是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法律的解释。 如果上海高院有司法解释权的话,这篇“意见”明眼人一看就是司法解释,是上海作为地方对国家法律、国家行政法规的司法解释;因为没有对法律、行政法规的司法解释权,所以改头换面为“意见”。
某个地方的特殊与标新立异已经成了习惯,也成了共知的所谓“先进”。在很多地方都踏实追赶的时候,您就一个人躺在“先进”的摇篮里睡大觉吧。
俺不是法律专家,但俺知道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与精神。
总评分: 金钱 + 20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爱在中人
2009年度勋章
2010年中人博客达人
2010年中人论坛群英谱
中人旗帜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