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原帖由 kks 于 2009-7-24 10:15:0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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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 于 2009-7-23 23:03:00 发表 1、如果员工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或者其行为(工作经历有虚构、旷工等)已构成严重违法单位规章制度,这样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要建立在贵司的规章制度合法并完善的基础上 [/quote] ! A7 M: O1 z8 c7 W! B*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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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三楼的三个观点,同时对第二个观点时行补充:
" [4 A( Y6 |3 [) G( A$ A b& A 制定员工手册时,要考虑到这类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人,我司规定,一个月内三次违纪,一年内累计六次违纪的员工,算重大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
6 m6 F$ O4 l3 v( Z 别忘的,新劳动合同法给予了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重大违纪。重大违纪由公司制定,但前提条件是你的员工手册制定的流程要合理合法。 另外违纪的记录要有书面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