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应否考勤?
观点:不应当考勤。因为考勤限制了不定时工作制的灵活性,不符合其特征。
立论依据:有的企业对销售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同时又规定销售人员必须每天几点上下班,这样的规定其实不符合不定时工作制的规定,也有侵害员工休息权的可能。因此,我认为考勤适宜于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进行管理。 法规链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经批准实行不实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但是现实是公司出于市场业绩目标的达成或是出于对员工身心安全的考虑是需要对员工进行一定程度的掌控,进而通过考勤这种方式来对员工的动态掌握来达成,不自然的就出现有的单位要求一天的早上要来打卡、下午来打下班卡,甚至有些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企业对员工像对待标准工时制员工一样要求全天进行考勤,甚甚至还与工资缺勤进行挂钩扣减,这样就出现了劳动争议的风险,对企业来讲十分不利!
矛盾:企业的市场目标达成率及其他考虑 与 员工的出勤 与 不定时工时制特性 三者之间的牵制关系
各位有何高招处理以上的矛盾,针对不定时工时制员工做到三者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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