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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赠送股票给员工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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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0:09: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俺混饭吃的一家公司已经在香港上市了,公司老板决定给员工赠送部分股票,以激励员工。</P>
<P>为此,公司决定与这些员工签定一份《赠送股票协议》,大家帮忙讨论一下,这样的协议需要有哪些注意事项,各方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用什么样的手段来保护各方的权益等等。</P>
<P>当然,直接有协议范本的更理想。</P>
<P>(俺也惭愧一下,以权谋私,讨论加分,嘿嘿)</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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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28 10:50: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讨论)赠送股票给员工的协议

对员工的约束主要考虑根据岗位、任职年限等分配,以及对股票的使用,应该规定是否可以转让、出售,以及什么时间才可以出售等;<BR>对企业而言员工主要考虑:股票的价值,如果企业破产:D 或者转型后,员工手里的股票如何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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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2:01: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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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股票还是股权收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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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0 16:03: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讨论)赠送股票给员工的协议

分配合理了,才有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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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1 19:3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讨论)赠送股票给员工的协议

<P>楼主想的太简单了咯,这个东西是非常专业的财务上的东西咯,我觉得你只要确定享受股票的范围对象就可以了。<BR>而且股票分为很多种的:比方说有现股,有期股,有期权,看你选择哪种形式,不同的形式会有不同的激励效果。<BR>如现股是指参照股票当前的市场价格向激励对象出售的方式,使激励对象及时的直接获取股权,同时也规定激励对象在一定时间内必须持有股票,不得出售它可以享受股票收益的一切权利。<BR>期股激励是指公司的所有者同激励对象协调确定股票价格,在某一时期内由激励对象以各种方式(个人出资、贷款、奖励部分转化等)获取适当比例的本企业股份,在兑现之前,期股只有分红等部分权利,股票收益将是中长期兑现的一种激励方式。<BR>3.期权激励。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将来的某个时间以一个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到期时行使或者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股票认股权、虚拟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属于这一类型。 <BR>当然一般上市公司会直接用现股激励的,不过,对于更多的企业来说,还是会选择后两种,因为它有一个行使权利的要求,这样在这个期限内你和公司是绑在一起的要是公司业绩下滑,那么你的价值也跟着缩水了。</P>
<P>如果楼主需要,我可以提供股权激励范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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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09:06: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讨论)赠送股票给员工的协议

我感觉这个还是咨询下专业的法律人士和金融业的人士是否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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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22:5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讨论)赠送股票给员工的协议

以下是律师朋友提供给我的,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吧
一、公司股份转让

甲 方:深圳市***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丙 方:**    
丁 方:**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以股权激励丙丁双方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丙方继续在甲方担任市场总监,负责全国市场工作,原薪酬待遇月薪人民币5000元不变。
二、丁方继续在甲方担任技术总监,负责公司技术工作,原薪酬待遇月薪人民币5000元不变。丁方在工作期间所开发之所有技术,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三、丙丁双方在甲方工作至少要满三年,自签约之日起计算。非经丙丁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调动丙丁双方的职务或降低薪酬待遇。
四、乙方将所持有的甲方的股权,转移过户5%到丙方名下,转移过户4%到丁方名下。
五、自签约之日起,丙丁双方即享有股东权利,以股东身份参与甲方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六、如丙丁双方因自身原因在三年内正常离职,则丙丁双方必须将各自所持有的甲方股权无偿转移过户回乙方名下,但甲乙双方仍须将股份分红及利润分配结算给丙丁双方。正常离职必须提前三个月申请。若甲乙双方有不分红、不给查阅财务资料等违约行为,丙丁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劳动关系,丙丁双方可自行决定如何处置各自所持有的股权。
七、协议期内,丙丁双方全职在甲方工作,不得在外兼职,更不能在外从事与甲方业务性质相同的工作。如丙丁双方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丙方把公司业务转移到竞争对手,或丁方违反公司技术保密协议,出售公司技术等,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丙丁双方不得再要求任何其他权利。
八、协议期内,丙丁双方的分红各自为甲方每年税后利润的10%,于每年1月5日前结算。如丙丁双方认为公司税后利润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则可以要求查询公司的会计帐簿、凭证等财务资料,但不得复制。协议期满后,分红方案按《公司法》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
九、甲乙双方优先考虑丙丁双方在新项目发展上的利益和享有更多的股份和分红。具体方案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十一、本协议一式五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部门保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丁 方:
二、股权期权

股权期权协议书



甲方(控股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深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      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一年并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深圳××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      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    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  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万元或者__________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为高级咨询师的,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时符合本条第1、2款所指人员的,应当同时满足前述两款规定的考核标准;

4.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七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甲方最初实际出资额的一半,即每  %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      元。乙方认购股权的最低比例为   %,最高比例为   %。

第九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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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的爸爸 + 30 灰常感谢,其实我已经写好了,但还是灰常灰常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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