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版权属 kenny1977所有
转载请注明: 中人网论坛- kenny1977-( 链接地址: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7170)
上午在论坛上看到一个帖子,其内容主要是发帖人想了解一下大家对唐骏学历门事件的看法。当时我手头上事情不少,没来得及回复。下班后想再回复时,帖子可能沉底了,我没找到,干脆在这里说下我的看法吧。 * Q( c6 Y, I: h
对于唐骏学历门事件,网络、媒体众说纷纭,有弹的,有赞的,有拍板砖的。每个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也有自己的想法。对唐骏学历造假一事,我认为那只是人力资本原罪罢了。 6 j. c( I" A/ e' w! k; d5 o
最早提出人力资本概貌的是马克思,虽然他没有进行专门的人力资本理论研究,但他关于劳动的许多理论观点却是人力资本理论的重要思想基础。马克思的资本理论包括劳动价值理论、货币理论、资本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资本循环与周转、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理论、生产价格理论、商业资本理论、借贷资本理论和地租理论。他认为,劳动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源泉,人类的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同时,马克思还提出了劳动力的价值构成理论,在此基础上,他又把劳动分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非生产性劳动就是指劳动者受教育、培训以及保持劳动能力的那部分劳动。这就是人力资本论的雏形。 : y) Z, c' M$ ^* i1 o
经过不断的发展,人力资本论不断完善,现代管理学对人力资本论有了较为精确的定义:人力资本即通过教育、培训、保健、劳动力迁移、就业信息等获得的凝结在劳动者身上的技能、学识、健康状况和水平的总和。 + h4 x2 [% _; i9 K! u
人力资本是资本的一种,也是一种特殊的资本。它即有与所有其它资本质的区别,也有其它资本的共性。既然它有所有资本的共性,自然也少不了资本的原罪。
5 c5 \! L6 [- ~6 i2 q
所谓资本原罪即是在社会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形下,人们所犯有悖于道德的、伤害了他人的行为。之所以称之为原罪,就是为了有别于犯罪,即在有法律之下的犯罪行为。资本财富在原始积累的阶段,来路往往不正,这是一个世界现象。有人形容资本原罪从头到脚,每个毛孔流淌的血和肮脏。
; }: y" _6 Z8 h: u
人力作为资本也有其原始积累的过程,自然也逃脱不了资本的罪与罚。人们在教育、培训、保健、劳动力迁移、就业信息等获得的过程中,最初都会有意识的提高自己的总体水平。这当然包括教育背景。唐骏在以前就业过程中,有意识的提高了自己的学历,以提升凝结在自身的技能、学识、健康状况和水平这一总和,也就是人力资本。通过这一过程,使己在求职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 j/ A! k D5 G& ^3 V Q# P
其实,在招聘过程中,我遇到过很多的求职者,他们都有过相似的经历。很多人综合能力并不弱,可朔性强,但由于招聘条件或当时社会招聘的大环境并未成熟,很多企业在用人方面把学历,把从业经历和背景当成了首要条件或是“敲门砖”,致使他们不得已而为之。有些人在学历或培训经历上有过造假的行为,有些人在工作背景或工作经历中有造假的行为,有些人在个人业绩上有夸大的行为等等。这些人当初只是为了提高就业的机会,增强应聘的优势。确实有很多人若干年后在本职岗位上干出了一番成绩,各方面的能力得到了提高,也不需要再造假。经过了多年的锻炼与洗礼,他们已成为一位位优秀的管理人员或职业经理人,成为了同类中的佼佼者。对于这类人,对于像唐骏一样有过造假经历的人们,人力资本原罪已经终止,不再对社会造成危害,这时追究他或批判他已经无实际意义,还不如让他“带罪立功”使其为社会服务,为大众服务。 对唐骏学历门事件,重要的已经不是本身的对与错、罪与罚,而是能够清楚的认识到那段经历,那段历史,从而为现在企用用人标准树立一个以实际能力、综合能力为主要考量依据的新的标杆,而不仅仅是学习背景、知名企业从业经验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