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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如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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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5:55: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文版权属氢天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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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网论坛-氢天-(链接地址: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95870)
距离发放双薪与一次性奖金的脚步越来越近,也接到不少网友咨询,年底双薪与一次性奖励到底如何计税?现在就一些问题进行回复。
    1、网友tina问:什么是双薪?

. A+ P5 X6 ]# o2 G6 ~9 V2 D答:又称第十三薪,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的,称作为双薪。
    2、网友QQ问: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9 E: ]$ X; u& L答: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3、网友水中猫问: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区别?

& j' g. T: U+ Y( o& u答:理论上按月工资标准计发的属于双薪,具有浮动性的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区分。
    4、网友大头菜问:双薪计税方式?

& s$ N+ Y7 B* P- K" r答:依据《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双薪单独计税变更成为合并计税。例如:月薪5000元,第十三薪5000元,按照原来的办法计算,当月应纳税额为(5000-2000)*0.15-125=325元,第十三薪应纳税额为5000*0.15-125=625元,两者合计为950元。按照新规定合并计算的应纳税额为:(5000+5000-2000)*0.20-375=1225元。

- J+ C4 W! I3 V" P2 J: s( x4 [( D/ c' o
5、网友fee问: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
" m; _) t3 M" w9 z
答:仍然适用国税发【2005】9号文相关规定。具体分为2种情形:
    a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 Q' f/ f) J$ X5 j* h9 A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9 z: D0 {5 L) G" U" u' s例如:月薪4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5000元,应纳税额为:当月纳税额(4000-2000)*0.10-25=175元,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额/12得出的结果查找适用税率【(5000/12)=416.67,税率5%】,5000*0.05=250元。当月共计纳税额:175+250=425元。
    b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2 Y/ r3 {) d3 N; l" E" R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4 p/ F2 U0 r/ P; j, B例如:月薪1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5000元,应纳税额为:当月纳税额低于2000为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额:(5000-500)/12=375,找出适用税率为5%,5000*0.05=250元。当月共计纳税额:0+250=250元。
    6、网友牛哥问:如果年底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同一月同取得的如何计算?

$ }/ W+ G4 L* [/ d+ q( f2 p& a2 K答:当月同时取得的,可以将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然后分摊至12个月进行计算(参考5计算)。
    7、网友2012问:如果年底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在不同月取得的如何计算?
& ?8 f# M" V8 r% v
答:不同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摊至12个月计算(参考5计算),年底双薪并入当月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参考4计算)。
    8、网友DC问:如何合理避税?
  {6 t. y% ^8 }7 X& k
答: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 Q% ~" M$ x1 r: B如有其他问题,可以留言。
2 A9 T7 ?+ T' m- `) W' I* s7 T, F
蔡金梁  2011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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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7:07:33 |只看该作者
晕,看了半天就等怎么合理避税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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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7:21:5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这个不能随便说的,不然要吃咖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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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7:27:4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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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8:24:42 |只看该作者
请教:既然双薪与年终一次性奖金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区分,可否将双薪中的一薪(即13薪)按照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算呢?这样有合理避税的空间了?, U+ p+ h; ?/ E$ D: S$ q
按所举案例,月薪5000元,第十三薪5000元,按照一次性奖金的办法计算,当月应纳税额为(5000-2000)*0.15-125=325元,第十三薪应纳税额为5000*0.05=250元【(5000/12)=416.67,税率5%】,两者合计为575元。. b1 w% k. P4 T4 K( E0 k
这样一来,比按照双薪新规定合并计算的应纳税额为:(5000+5000-2000)*0.20-375=1225元。的要少了?
& g) j  h+ p2 L) _( oPS:本人不是想逃税,只是在【2009】121号文件出台了,对年终奖的计算方法很困惑。$ Y- H: Z; X9 Y; `-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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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1:13:25 |只看该作者
值得学学5 j; i) `: A9 X% `3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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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是应该的!3 n: e% P* r7 t6 P1 F, x7 t)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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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 贺小顿 的帖子
4 j" c; h0 o2 }4 @1 _: T% e) y6 B5 A% E# Q1 L4 @

9 _0 c- }; d' P. l2 V4 z2 _    可行,属于合理避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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