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7955|回复: 2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辞职了,但新公司突然改变的聘用他人

  [复制链接]

66

主题

13

听众

2万

积分

荣誉版主

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

签到天数: 20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0-10-22
最后登录
2017-9-1
积分
24465
精华
1
主题
66
帖子
758

最佳辩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15:12: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般要辞职是,拿到并签署了新公司的Offer,你才能向现公司提出辞职。对于非管理岗位,你可能拿不到书面聘用函,但是一定要与对方人事部确认你已被录用后,再向现在的老板辞职。但假如辞职后,新公司发现有比你更好的人选,那么新公司需要做怎么样的赔偿吗?/ Q7 S' g0 r: R3 m( c* E
: c. }* C. x) [; H( _

% l# [& o$ J6 l5 V1 C7 K+ R+ Q1 K) h5 W8 g( B
而新公司当时给你的offer内容是这样的:
4 P; b  c1 e6 T$ O- |***同志,您好!我们非常高兴的通知您,公司正式邀请您加入,请您于**年**月**日前来我司报道,谢谢!
3 b4 I: \  e% d+ P6 Y, q' W% s: u2 u7 ?; r
                                                                             *****有限公司, k; v; A+ B7 ]2 }
                                                                               **年**月**日
3 ~4 q" H$ U* r) x5 _" L  d' ^1 P9 a                                                                            (并加盖新公司公章)
. X8 `+ ?: x. L, O. n6 y7 M 本帖最后由 海水无盐 于 2011-5-21 15:48 编辑
) w9 r3 e! w4 j) E
' k/ K& m% n; q! }; a
% w  W- x4 u) U4 e 本帖最后由 常诚 于 2011-5-21 20:13 编辑 7 Y+ T0 o* @+ C8 H) P

- P6 D3 q. r  r! H$ V
一切好的开始,从内心深处开始

3

主题

4

听众

8030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98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1-3-10
最后登录
2013-3-5
积分
8030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271
沙发
发表于 2011-5-21 15:23:11 |只看该作者
没办法!这个社会一向不公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7

主题

4

听众

7568

积分

贡士

最年轻嘀大婶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0-5-13
最后登录
2013-10-27
积分
7568
精华
6
主题
47
帖子
819

最佳辩手 案例达人

板凳
发表于 2011-5-21 15:36:23 |只看该作者
是否需要赔偿,要看与所签署的OFFER里有明确关于违约的事项,如果有那就按里面的条款走,如果没有的话,可能就麻烦点了。" J) Y9 c1 _* [# x9 W* y  R
这种行为算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对方已承认你,而你也应对方要求,与现在的公司解约,但却在与对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方主观上的原因而违约,使你遭受到损失,所以,赔,还是有必要的,只要你能收集更全的证据~~~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海水无盐 + 8 用心了,谢谢!

总评分: 金钱 + 8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7

主题

20

听众

5万

积分

版主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17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4-5-15
最后登录
2016-7-28
积分
54650
精华
2
主题
87
帖子
3079

最佳辩手 春节活动勋章

地板
发表于 2011-5-21 16:00:05 |只看该作者
没有这方面的经验,静等高手* j4 A1 H0 _7 m; u8 A8 B4 |6 r4 X) 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17

听众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10-9-22
最后登录
2023-4-18
积分
19767
精华
0
主题
14
帖子
1354
5
发表于 2011-5-21 16:08:56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既然发了OFFer,相当于已经缔结了这种关系,对于后来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点评

HR剑客  之前好像有听说过这样的案例,最后公司是要赔的。  发表于 2011-6-2 11:43  回复
一花一世界,一世一浮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pinbo    

1

主题

4

听众

6593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9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5-3-26
最后登录
2013-1-18
积分
6593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313
6
发表于 2011-5-21 16:16:13 |只看该作者
offer,其实如同合同一样,就是一种要约的形式。如果真正毁约的话,赔偿事情是很界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6

听众

949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11-5-19
最后登录
2011-10-16
积分
949
精华
0
主题
4
帖子
53
7
发表于 2011-5-21 16:21:32 |只看该作者
没有遇到过,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5

听众

2622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0-7-23
最后登录
2011-6-6
积分
2622
精华
0
主题
5
帖子
105
8
发表于 2011-5-21 16:40:05 |只看该作者
这要看新公司给你发的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了,如果仅仅是要约邀请的话,并不能算新公司毁约,如果是要约,你要在限期内做出要约的回应,这样如果对方毁约你可以要求赔偿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4

听众

2009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08-3-14
最后登录
2013-9-5
积分
2009
精华
0
主题
4
帖子
76

最佳辩手

9
发表于 2011-5-21 17:54:20 |只看该作者
我有朋友遇到过这样子的事情。
; I. T  t4 \4 d9 g, y在周末接到面试公司HR的电话说公司同意录用,并约定了工资等情况,就是入职时间还没约定,但是约定了下周一答复。但是当天下午再接到HR的电话说因为公司原因,不能录用他了。
+ A6 y$ [2 H8 _还好是周末,没有向当前公司辞职。
0 ]8 e" |5 q, Q6 M9 M$ |) _2 B: i' |" H
现在很多情况都是电话通知说面试通过予以录用,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而又提出了离职,那是相当的被动。不知道有什么好的方法?
1 L# n* S& _0 @6 J( K; K- p" q! R 本帖最后由 lpylyp 于 2011-5-21 17:57 编辑
; i& Z# a) P( x- D) F/ J7 }5 w  w9 Y" f6 ^4 @3 J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9

听众

3万

积分

荣誉版主

共同努力 专业提升

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

签到天数: 57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5-4-29
最后登录
2015-12-16
积分
31301
精华
1
主题
35
帖子
1298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论坛群英谱

10
发表于 2011-5-21 20:30:25 |只看该作者
这种公司不去也罢,对于员工招聘录用很正常的HR工作都会这种低级的沟通和处理问题。, b7 o; e5 M$ q; R  ]. H
不过作为员工应该找到HR评评理,哪怕只是打电话教育一下,提醒他们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至于赔偿完全没有必要浪费自己时间去找更好的工作。

点评

zjwhr  赞同  发表于 2011-5-21 22:22  回复
zjwhr  赞同  发表于 2011-5-21 22:26  回复
baalys  赞同  发表于 2011-5-21 22:38  回复
做我喜欢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