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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4-9-28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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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
接着,张经理又让第3名“志愿者”上场,当着众人的面,给每一个人跪拜,并说一句祝福的话,他在经对方同意后才可以站起来。许多培训者都不忍心同事给自己下跪,当“志愿者”的膝盖刚刚碰到地面,他们就说:“可以了,起来吧!”随后,张经理又让在场的参加培训者向这名“志愿者”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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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2 i' Q, K; q5 l2 X# v4 K 在这次培训中,张经理还让剩下的两名“志愿者”擦了多次的桌子,搬了多次椅子。这样的培训下来,参加培训者很多都无法接受,有的甚至认为这是在侮辱人格。7 n6 X' p' ^+ Y5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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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洁”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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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G& A* m7 C" L9 u “这是在突破受训者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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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9时,记者带着投诉者的质疑来到了位于沈河区亚洲影院附近的“洁洁公司”。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经理出差了,其他领导都不在!”记者只好将要采访的问题写在了一张纸条上,并留下电话,然后离去。9时53分,一位自称是“洁洁公司”董事长的男子陈某给记者打来电话,他承认投诉者所反映的情况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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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投诉者对这次培训的质疑,陈董事长这样解释:“我们公司是一家民营独资公司,这次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要让销售人员突破思想障碍的极限,对培训,参加者中,90%以上是理解赞成的,只有不到10%的人不理解。那位喝便池水哭了的女员工其实并不是委屈才哭的,而是被现场的气氛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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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陈董事长还说,这些培训项目都是“洁洁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他不希望被其他同行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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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h5 l" z' _- Q! z6 ]& d' J" h/ Y 专家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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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要讲国情也要讲法律- N. Z% Q0 C; t4 ]1 Q
" r" Y5 I6 E; E6 D7 ]" K9 w 这种方式的培训真能成为特有的企业文化吗?记者为此采访了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应用学研究生班导师张俊铭硕士。张硕士说:“该公司的培训项目确实可以在‘领导心理学’的教材中找到,这些培训项目出自日本企业文化中。但这种日式的企业文化拿到中国是非常不适合的,太做作,也太‘假’,给人的感觉很不舒服,虽然中国文化与日本文化都在东方文化圈的范畴内,但两国的文化环境毕竟有着本质的区别。”张硕士还说:“如果企业家们完全不顾国内外文化差异,就引用所谓的成功经验是很不对的!”* K1 w4 M# {3 `! F$ ^/ U
* N3 ^) }% `) P7 { 记者还就培训事件采访了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杨律师说:“企业让培训人员做喝厕所水、当众脱光衣服等事,严重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的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免受侮辱的原则,这种做法千万不要再继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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