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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很美的“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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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11:56: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无忧劳动法案例课堂(peixun.51hrlaw.com):看上去很美的“探亲假”
(内容由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联合无忧劳动法网共同创作,转载请注明)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从该法条可以看出不仅子女具有“常回家看看”的义务,而且所在单位也必须协助。看上去很美的“探亲假”真如大家所想象的那么美好吗?
1、少数人的福利
不是人人都能享有探亲假的待遇,私企职工排除在外。《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对于探亲假的适用主体做了限制性的规定,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才能享有探亲假:
(1)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3)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夫妻双方都享有探亲假的,只能由一方享受探亲假的待遇。而且《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还对上述情况中的相关概念做了具体解释:
(1)《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指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2)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3)“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2、探亲假的待遇
(1)假期时间
A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B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C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因此,根据此规定,职工在休探望父母和配偶时,除了法定的探亲假,用人单位还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计算在探亲假内。
职工与配偶、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探亲规定》每年探望配偶一次,每四年探望父母一次。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住在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和延长探亲假期。
A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B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关于探亲假往返路费的计算标准,各地都对其计算基数存在不同的规定,具体实施可以参考各地的具体规定。
中国人口老龄化情况愈加严重,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在国家对探亲假的规定没有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相衔接的情况下,“常回家看看”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以上内容由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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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21:01:4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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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21:06: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义贤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 2015-6-26 21:01
00劳法板块 “我帮你”律师在线答疑上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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