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号人事部-2hao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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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b* e: k) I3 B3 z; t ?职场中,总是存在一些不按道理出牌的公司,比如不缴纳社保,不签订合同等等,当我们遇到这类事情的时候,一定要积极的捍卫自己的权益。当然了,很多朋友都有疑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双方的雇佣关系呢?关于这一点,一起和2号人事部往下看就知道: 2018年1月,27岁的李某进宁波某服装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双方签订合同,李小姐是一名设计师,从2016年年底开始,她开始为一家设计公司在深圳等地的项目开展工作,而让李小姐感到困惑的是,自己虽然为公司工作,但公司却迟迟不愿和她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会保险。
; ~6 v$ _% G8 C( T+ b- z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李小姐提出辞职,并将公司诉至黄浦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对此,公司认为李小姐并不是公司员工,双方没有劳动关系,李小姐是在为案外人工作。 7 {; H [* j9 a" c: X s
庭审中,为证明自己的确属于这家设计公司的员工,李小姐一连提交了20余组证据,包括公司的通行证,银行转账明细等等。 而为了证明自己日常是接受公司实际管理人马某的管理,她向法庭提交了自己与马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涉及日常费用报销事项等内容。虽然李小姐为微信记录进行了公证,并证实该微信号就是马某,但公司仍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质疑微信的来源和真实性。 & I7 }5 ~( Q6 R( S! J7 K A x
【案例解析】
+ I- G. X+ @. z B( y% O( _3 b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李小姐提供的一系列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了她日常进出设计公司的工作场所为公司工作,公司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公司对她进行管理等事实,因此确认李小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仅要支付李小姐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还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计近8万元。 ; u7 j; Y- H2 M# W7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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