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2-8-26
- 注册时间
- 2010-6-21
- 威望
- 3190
- 金钱
- 16209
- 贡献
- 3852
- 阅读权限
- 255
- 积分
- 23251
- 日志
- 0
- 记录
- 10
- 帖子
- 269
- 主题
- 192
- 精华
- 55
- 好友
- 135
该用户从未签到 - 注册时间
- 2010-6-21
- 最后登录
- 2012-8-26
- 积分
- 23251
- 精华
- 55
- 主题
- 192
- 帖子
- 269
|
周斌
近日听上好佳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介绍,他们在执行本市高温季节津贴的过程中,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将员工工作岗位分为“露天工作岗位”、“非露天有热源岗位”、“非露天常温岗位”、“非露天有制冷岗位”四种,并规定当天气象台天气报告分别到35℃以上、27℃以上(估计实测为33℃以上)、33℃以上、35℃以上(估计实测为33℃以上),就按规定发放岗位津贴。从往年施行的情况看,员工和企业有关部门普遍放映良好。
每到夏季,“高温劳动权益保障”都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而作为代表的高温津贴的发放更会牵动众多职工的心。从过去的情况看,在一些企业,职工的这项权益并没有真正兑现。去年夏季,上海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每天接到有关高温津贴的咨询投诉多达数百个,最多的一天甚至达到两千多个。
造成高温费发放投诉多原因有多种,有的企业是故意侵犯劳动者权益,也有的企业是只知道“照葫芦画瓢”,层层转发本市的有关规定,而未能充分调查研究、开动脑筋,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健全规范合理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 比如说,如何确定不同工作岗位的温度,就是一些企业发放岗位津贴遇到的难题。
实际上企业不可能每天到每个岗位去测量温度,而如果实行“一刀切”,不管各个岗位员工实际感受到的不同温度,大家都拿一样标准的高温费,又有悖于发放高温津贴的本义。
因为高温津贴毕竟与约定工资有所区别,它的功能就是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在高温条件下劳动消耗较大的劳动者,理应比其他职工得到更多的物质补偿和精神鼓励。当然每个单位的工作条件和每个岗位的职责可能比较复杂,所谓公平合理也是相对而言的,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
其实公平不仅指决策结果的公平,也包括决策过程的公平。值得一提的是,上好佳的发放方案是通过民主协商制订的,这就保证了基本的公平。它根据员工实际感受到的温度差别,对各种岗位进行合理区分,还规定了不同岗位相应的“估计实测温度”,在实现基本公平的同时,便于单位具体操作。 它给我们的启示是,企业在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过程中,应充分依靠职工,并结合自身特点有所创新.
本帖最后由 常诚 于 2011-6-1 20:50 编辑
|
-
总评分: 金钱 + 25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