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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krystalding 2013-12-24 11:27
我想问监督里面提到要求员工每半年提供一次社保缴纳明细或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备档,这样真的可以吗?不侵犯员工的隐私或者这个员工新单位的隐私吗?
引用 McPhee 2013-7-16 14:34
受益匪浅
引用 小强s0s 2013-6-28 07:58
王女士违反竞业限制的取证怎么做呢?实际操作中这一项往往是比较难做的。这里面以什么作为争取证明王女士违约的呢?
引用 鱼鱼鱼鱼鱼 2013-3-2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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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珊珊来迟1101 2013-3-14 11:55
1.王女士属于竞业限制范围。原公司已经通知王女士来领取补偿金,是王女士没有时间无法领取,而不是原公司不给。
2.只要原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已经通知王女士来领取补偿金,王女士不能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否则可以。
3.如果认定王女士违反了竞业限制的义务,违约责任应该得到支持。
4.(1)约定竞业限制的,企业应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但是企业不能约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已包含在劳动者现有的工资报酬中。(2)劳动者义务。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只有约定违约金,才能更好地保证 遵守竞业限制协议。
(3)劳合法未对具体违约金数额做出具体规定,可由双方约定,但也不是越高越好,约定时应考虑员工的支付能力,如过高,员工无法支付,到头来损害的还是企业利益。
(4)竞业限制协议书应包括:地域和范围;期限;经济赔偿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
(5)约定竞业限制的,企业应按规定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如企业未尽义务,劳动者有权解除协议。
(6)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一定要记得约定违约金。如没约定金,当劳动者违约而未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是无法主动赔偿的。(企业要证明实际损失) ...
引用 andy2012 2013-3-13 15:25
fengyuzhe37: 1、王女士属于竞业限制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 ...
顶!很详细。
引用 curcumin 2013-3-13 10:23
我觉得用人单位的做法有问题。竞业限制成立的条件,一是该员工属于竞业限制范围,二是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用。这个案例中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用,虽然因为是王女士自身的原因,但用人单位也负有举证的责任。另外,就算用人单位能够举证,但事实是用人单位未支付2012年5-10月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用,因此,该用人单位应在支付2012年5-10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后,要求王女士支付违约赔偿金。
引用 fengyuzhe37 2013-3-13 09:22
1、王女士属于竞业限制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王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日常工作会涉及公司机密,因此在此列。
2、不能。用人单位未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不是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用,是由于王女士自身原因未及时给付补偿金,因此不存在竞业限制自行终止的情形。如果公司无过失,员工无权利单方面解除竞业限制;相反,公司有该权利,在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如果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即可。
3、应该得到支持。
4、个人认为比较需要注意的就是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违约金标准,其实,案例中王女士说她再休假无法领取补偿金,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工资卡转账或者向有关方面提存,以此避免上述风险。
引用 绿桂桂 2013-3-12 23:12
竞业限制是指从事竞争性行为,即规定掌握单位商业秘密的职工,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我国规定最多不超过两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1、竞业限制协议主要适用的人员包括: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财务会计人员;秘书人员。本案中王女士任该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属于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范围内的。
2、竞业限制协议有效的条件之一就是有“竞业限制”补偿的规定。本案中,该企业已明确了在王女士离职后会为其提供其月工资标准50%的补偿金,且按月发放,并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
3、这一点我不太了解,但如果严重超过职工所能承受的范围显然存在不合理性,这些还需要更多懂行的家人的补充。
4、一份合法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的有:
   (1)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的对象,一般为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应有一定的期限,且期限不能过长,以不长于离职后的1—2年为宜;
    (3) 需给予职工相应的补偿费;
   (4)应对竞业限制的具体行业、地域约定清楚;
   (5)企业要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6)违约责任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