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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我的属下爱上大款了,上周末跟我谈辞职。。。。。。。。。
先让她干着可以,但是如果人家已经找到了工作,她当然会辞职了,又怎么让她等你找到人了再去交接工作呢?
% v% ^* r8 F, ]' J8 h/ D5 H9 v 现在不是好多员工都在离职前已经找好工作了吗?都是说走就走了,哪儿还跟你谈什么感情呢?% D- ^# O0 o: l6 y8 m* I
劳动法说企业如果辞退员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可是当员工突然离职的时候又有几个企业去追究这些人的责任呢?尽管我们也是劳动者,应该维护自己的利益,可是我总觉得我们做事就得善始善终,没有做完的工作做完之后再进行交接,要么就是把这些东西要做个很好的汇报,不管谁以后做这个工作了都能继续做下去,那才能体现我们的价值,否则我认为就是没有一定的职业道德。[EDIT]用户“聆听小雨”于2006-11-10 14:57:30编辑过此帖。[/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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