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turnback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专家解答新劳动合同法的一个问题

[复制链接]

6

主题

4

听众

807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5-9-1
最后登录
2014-5-22
积分
807
精华
0
主题
6
帖子
336
11
发表于 2007-8-30 10:15:00 |只看该作者

re

[quote]以下是引用Apowere在2007-8-19 11:50:14的发言 ' u7 Y3 _- m. P/ L5 I1、在你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天,装病请假。2 r _/ W: J3 }* ], t' |/ U) g$ B 2、第二天回公司后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Q5 J4 _' U: X1 Y: F/ [+ I) ~ **************[/quote] 4 L8 p/ j# E: B : y, c# i: b. o: c' [2 c6 @大多数公司都有“续签意向提前达成”的制度/合同条款,一般会在到期前一个月书面征询员工是否续签。9 V* ?7 f ?* [ 当然,理论上员工仍可以通过泡病号、避而不见、扭伤右手等方式,暂时隐藏到期续签“无期合同”的意图。不过...躲一个月的时间似乎有点难度,即便见不到人也可以通过EMS到前一份合同上留的通讯地址视同送达,逾期会按照“双方未达成续签意向”而自然终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听众

17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6-10-20
最后登录
2009-3-19
积分
17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31
12
发表于 2007-9-1 22:06:00 |只看该作者

RE:求专家解答新劳动合同法的一个问题

第一个,同意楼上大部分朋友的观点,应该签无固定期,虽然新法是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但之前连续工作10年是事实,但“两次固定转无固定”另当别论。% _) H a9 J4 k) o# X0 X1 `3 r0 J( \ 第二个,如果是你的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与你续签,自2008年1月1日起至你合同到期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相应补偿金,如果2008年1月1日之后解除合同,情况就不叫复杂,目前比较倾向于2008年1月1日之后按新法办,之前按当地当时规定办,但不确定,建议等立法解释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