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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聘应届生,工作经验竟成录用条件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花雨    时间: 2007-8-28 11:05
标题: 招聘应届生,工作经验竟成录用条件
目前,在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暨人才交流会现场上,一些毕业生纷纷感叹“工作难找”,媒体记者现场跟踪报道,大约七成企业都在应聘条件上标明了对工作经验的要求。不少应届大学生怀抱制作精美的求职简历,仔细阅读招聘单位的条件后便纷纷转身离去。   企业既然单纯的去招聘应届毕业生,可为何又将应届毕业生“工作经验”列为先决的录用条件呢?   从用人企业角度来说,想要招聘应届毕业生,就不能将工作经验列为首选,应该以发现他们的优点为先。刚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他们意气风发,朝气蓬勃,气量恢弘,闯劲十足,可塑性极强,清醇的如一张白纸,正因为如此,让他们融入自身企业文化其实是件很容易的事,和企业一起发展、与单位共生共荣,录用这样的人总比不适合企业文化的人、比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社会人”要理智许多吧?因此,用人单位假设真的十分在乎毕业生工作经验,那么,这样的企业在人力资源战略上几乎就出现了问题,甚至是企业文化的隐患,是不是该做下调整?   当然,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发展,首要条件便是人才的占有与开发。所以,企业为了缩短人才培养周期、降低人力资源培训成本,便大走捷径,招聘毕业生时候,青睐有工作经验的人,要求对方一到单位,便能立刻上岗。显然,这是个极端的做法,因为同期毕业生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经验”差距,所谓的“经验”并非与生俱来,而那些所谓的“经验”也无非就是在校园期间参加一些社会商家的促销、站站柜台、对过往行人发几张宣传单页、组织点产品随处直销一下而已,如果这些内容也能算的上是“经验”,那么这样的企业想必不是什么“象样”的公司,毕业生,不去也罢;如果这点“经验”也能令企业少花点银子,那么这样的企业估计也没赚到什么银子。   尽管时下的大学生就业,存在相对过剩现象,市场上也不乏就业后重新择业的毕业生,很显然,这就是对追求以“经验”为企业用人原则的一种讽刺,即:这样的企业普遍缺乏一种社会责任感,而这种责任感几乎代表着企业在公众眼中的形象,当这种社会责任感普遍被社会公众发现、揭穿的时候,估计企业也走到了生命尽头。 那么,在大家的企业里,招聘应届毕业生时会怎么样对待呢?
作者: bj-hr    时间: 2007-8-28 13:04
标题: RE:招聘应届生,工作经验竟成录用条件
对于应届生而言,我们看重的是他的沟通能力、适应与学习能力、基本的专业基础等方面;如果有相关的实习或兼职经验,那更好。 对于一些企业而言,家庭比较有背景的学生比较受欢迎,这一般是出于政府公关或者市场拓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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