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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对这样案例有何见解:! @! ]$ w7 e) ]5 i$ b' F2 S6 l
我们公司于去年被收购后,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的转移,本公司将于明年年初全部停止生产,公司停止营业并转移至另一工作地点的新工厂.根据公司的发展策略,计划将现有公司所有员工转移至新工厂.当然,是尊重员工自我选择的原则,不选择前往的将给予相应的赔偿.对于没有相应岗位提供的,本公司也将给予相应的赔偿.现有一困惑,对于怀孕的女员工,根据规定,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 O8 J3 M( Q6 u- ]! `" p
1. 对于对于仍处于怀孕/生育/哺育期的女员工,在工作内容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可以对她们进行工作地点的转移?(即由本公司转移至新公司)/ b- H, S; u( h p5 D9 L7 T
2. 如果可以,是否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员工不接受新工作,那么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是否只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补偿变可以?/ w8 [! C% o1 k
3. 直到公司结业时,对于仍处于怀孕/生育/哺育期的女员工,公司在无法提供职位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应该遵循何种赔偿方法?如:如在哺育期未结束时,补偿是否要计算至其哺育期结束?1 b! h% X+ i: Y4 Z6 w; d.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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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给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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