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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外企都有一种类似“最后通牒”的文书,给员工的,尤其是销售人员,感谢其为公司工作,但由于其业绩未能达到公司要求,依照任务责任书要解聘,但公司依然给他一个机会,他将进入留用查看阶段,在最后期限内如仍未能完成要求则需要自动辞职。
说白了就是等于是提前一个月通知离职,但又不是正式解聘,等于说是最后的机会,也是一个缓冲期来交接工作
我之前没有接触过这块,请指点。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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