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4-6-16
- 注册时间
- 2006-6-6
- 威望
- 16
- 金钱
- 1222
- 贡献
- 138
- 阅读权限
- 30
- 积分
- 1376
- 日志
- 0
- 记录
- 0
- 帖子
- 46
- 主题
- 2
- 精华
- 0
- 好友
- 0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 注册时间
- 2006-6-6
- 最后登录
- 2014-6-16
- 积分
- 1376
- 精华
- 0
- 主题
- 2
- 帖子
- 46
|
劳动合同法25个模糊条款
1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1 `6 U$ @9 ?. O& i0 v; S
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就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的,支付令失效。劳动者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还是仍需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如果这样,劳动者申请支付令反而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其意义在哪里?, [9 \: ]9 R2 ~5 I7 v+ ^
- Y, I2 e9 i0 H7 }6 Y+ e! x7 w1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 ]6 {+ b: x6 b8 C( T问题:实践中很多地区的社保机构允许用人单位按照其确定的缴费基数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不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缴纳,这种情况属于本条所称的“未依法”缴纳吗?
5 ]' ~( B% x7 P9 z8 v% s3 ?; b* W1 r Q1 w9 m+ Y6 }* {" n
1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2 [0 G, X6 c K E- X1 n
问题: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第二十一条又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排除了第(三)项的适用,是否自相矛盾? a、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既然合同期内可以解除,试用期理应也可解除;b、如果把第四十条可解除的时段理解为试用期后的“正式期”, “正式期”可依据第四十条第(三)项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处于互相考察阶段的“试用期”却不能依据该项解除劳动合同,显然不合情理。
$ v3 l1 n- p+ Q7 R8 b2 n* G. P" s7 g, O
1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 n/ @. B" P. J. R* i: M
问题:当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如果需裁减的人员只有19人,用人单位是不能裁减?还是可以裁减,但不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l% o: }6 [" o
3 B4 O: l( x% z1 i# {% s15、《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i" m7 }6 e2 p% O( Y问题:第四十三条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不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或者虽通知工会,但拒不研究工会的意见,并不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