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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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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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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09:30: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我该怎么办?!

對於加班,我想她可能是屬於責任制之方式吧,自己情願的有啥好說,再說兩年了都這樣啊!- D3 b. [( A4 c7 O 在薪資、年終獎上大家應該有一定的共識;; q+ V1 A. X5 E- l, s. `5 S4 G & p4 E8 d. D( K7 H 對於最後的工資當然不該扣,不能以周休一天之方式計算薪資的; / A1 a: t G6 W# g) _可以協談,訴訟就太沒必要了,再說你跳槽也沒這個精力了!3 M# w; Y* q* p$ ~/ a0 R! ^) C ( T7 g2 i% p, \! U+ O 要不你當初設的制度自己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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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09:59: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我该怎么办?!

對於加班,我想她可能是屬於責任制之方式吧,自己情願的有啥好說,再說兩年了都這樣啊! 3 R* y5 }' \( ^; i7 X在薪資、年終獎上大家應該有一定的共識; / e9 c& {/ `$ W% T0 ]: V2 V; a3 s6 J * ^1 V, V4 n# T. K- Y對於最後的工資當然不該扣,不能以周休一天之方式計算薪資的;2 B) Q6 ^) y; Z* f* }6 @ 可以協談,訴訟就太沒必要了,再說你跳槽也沒這個精力了! / I; W8 g4 ^5 |9 b1 `& g9 u1 i; @! Z O$ B7 p2 y3 ~ 要不你當初設的制度自己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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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09:59: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我该怎么办?!

對於加班,我想她可能是屬於責任制之方式吧,自己情願的有啥好說,再說兩年了都這樣啊! : D! a9 J3 S) [# v在薪資、年終獎上大家應該有一定的共識;2 w) v/ Q1 w W1 A* j3 _4 d ' D8 w. b2 D1 ^7 U$ B 對於最後的工資當然不該扣,不能以周休一天之方式計算薪資的; 9 x% W8 E. D8 V4 _( V! i可以協談,訴訟就太沒必要了,再說你跳槽也沒這個精力了!0 c( N6 _2 @$ J" C8 s! o3 \ a . n) G/ ~7 K0 M% l1 k要不你當初設的制度自己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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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09:59: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我该怎么办?!

對於加班,我想她可能是屬於責任制之方式吧,自己情願的有啥好說,再說兩年了都這樣啊!2 G; Q P( R7 [ 在薪資、年終獎上大家應該有一定的共識; - ~3 L4 K, _4 ~; @ $ n1 N7 E5 c7 m0 h( \$ I對於最後的工資當然不該扣,不能以周休一天之方式計算薪資的;3 g- ]' c" q' {% a% Q 可以協談,訴訟就太沒必要了,再說你跳槽也沒這個精力了! # e. T% q: H2 { & c: `" L# b1 e0 {5 {+ t) I; _5 Z' u要不你當初設的制度自己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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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3:28: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还想说两句

我粘了这个贴子后就再也没来,因为已有了自己的决定:放弃。原因只有一条:再三考虑后,我觉得这两年我在公司这个平台上,我是有所收获的,就象“林白”所说——能力、平台、机会、人脉、历练,还是友情,这些不是用钱衡量的。至于个别人借离职之机对我的举动,我也不想因此牵怒于公司。 X3 Z3 T* X7 S6 Z' `; M& T 今天看到有人提到“制度的制定者,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我要说:作为民营企业雇员,你一定没有涉及到民营企业制度的制定者行列,这其中的苦衷你不知道,你这样说,我也是能理解的[em44]。因为离开的原因与所说不是没有关系,只是我这里没有详说,也不想再说。+ Z/ a& y; S- J) \* t. U 最后想说:希望我自己,当然还有和我有着同样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力管理的工作者,要相信一切都会变好。 & `0 \: k% L' f# f; {* K2 e4 {" a 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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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5:45: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我该怎么办?!

大部分人可能都会和你选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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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6 16:07:00 |只看该作者

RE:[原创] 我该怎么办?!

老东家是被你惯坏了.既然你是始作俑者,并且也偿到了个中滋味.那么,你离开了,不能就这么惯着它.想想还有你曾经朝夕相处的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兄弟姐妹,救救他们.放弃"不要往自己喝水的井里吐痰"的想法.这不是痰,而是明矾,是为那口井作净化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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