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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辞职后未找到工作捅死前外籍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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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5 12:52: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8年04月05日04:08 [url=http://www.nanfangdaily.com.cn/ds][color=#a20010]南方都市报[/color][/url][color=#a20010] [/color]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 通讯员 穗法宣)年仅20岁的海南青年李佳达失业后找不到工作,对原公司的行政经理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结果将外籍经理捅死。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此案判决结果,李佳达获无期徒刑。   广州中院审理查明:李佳达原在广州市番禺区万美金属(番禺)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6月底,李佳达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但第二天他又想回公司工作,于是找到公司行政经理(外籍公民),请求让他回去上班。   李佳达供述称:“当时经理答应了我的请求,但当天下午,他叫人通知我结算工资离开公司,我当时觉得他在捉弄我。离开公司后,我多次找不到工作,越想越气,于是产生报复他的念头。”   李佳达购买了作案刀具后,于2007年8月15日7时许,窜至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马路边,趁经理准备乘车上班之机,持刀朝其胸、腹部连刺两刀。经理受伤倒地,后经抢救无效于8月17日死亡。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李佳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李佳达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佳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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