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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9-2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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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中国企业期权四大案例
三、带有强制性的股票期权: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 G9 c0 O1 G, b# r# K6 c. W* ?: M9 \ 1999年5月,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推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考核奖惩暂行办法》,根据该暂行办法,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对其包括四家上市公司在内的21家控股与全资企业的董事长或法人代表实行一种新的年薪制。新的年薪制将年薪分为基薪收入、风险收入和年功收入,三个部分的收入数额依据年度考核的结果与制定的评价标准分别确定,并以不同的方式兑付。其中基薪收入与年功收入在年终考核后以现金一次性支付,风险收入则分为两个部分,其中30%以现金形式当年兑付,其余70%转为该公司的可流通股票并在三年内延期兑付。 " h" E9 c1 ]% x& _
该案例与国外的可立即执行的股票期权比较接近,其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授予时的股票市场价格。不过由于该计划的股票转换并持有是以现金奖励为前提的,并由现金转换而来,因此其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强制性的股票持有计划,而与股票期权的无偿授予,有偿行权及非强制性特征不相吻合。 ; T" }+ X& I0 z# d,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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