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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这样的HR,这样的公司,你会感兴趣吗?
既然楼主说了可以讨论,就拍几块砖吧。
象牙塔里的学问与实际操作还是有距离的。硕士也好,博士也罢,人力资源还是一门实践性学科,而楼主的论述明显缺乏实践经历。
1、凡公司招聘,一般而言,最后会有一句:若有意向,一周之内公司会与您联系。笔者自认做不到每份简历必复,且认为有画蛇添足之嫌。
2、电话与EMAIL可以并用,但初次联系,个人更倾向电话,电话其实是初次面试,如果对方不方便,可以另约时间。EMAIL更多时候用在信息较多,且电话交流不畅的时候。如果几次电话联系不上,亦可使用。但对于应聘者的诚意会打上一个大问号。
3、招聘就象找朋友,初始见面,都想展现自已的优点。这一点,无可厚非。不足与缺点在接触过程中会逐步显现,至于最终能否谈婚论嫁,就看双方的诚意与缘份了。所以,不足要说,何时说,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当然,骗婚就不对了,也是不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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