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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业人员也应共享国家福利 [打印本页]

作者: xixili60    时间: 2009-2-12 14:50
标题: 无业人员也应共享国家福利
       自谋职业人员的缴费问题:目前有单位的人员:养老保险自己只交缴费基数的8%,单位承担20%;医保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6%,有3%划入个人门诊医疗卡。而无单位的自谋职业人员:养老保险自己交缴费基数的20%(划入个人账户与有单位的一样),医保交5%还无门诊医疗卡。有单位的有公积金,无单位的什么都没有,还要比有单位的承担更高的缴费比例,这显然有失公允,自谋职业者同样是税收的创造者,而他们的工资又很低,这显然不公平。每个人承担的缴费比例应该相同,国家福利应该共享。敬请有关部门关注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作者: 东篱先生    时间: 2009-2-16 15:31
标题: 回复:无业人员也应共享国家福利
应该通过有效的渠道反映这个问题。
作者: 我爱蓝色    时间: 2009-2-17 10:16
标题: 回复:无业人员也应共享国家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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