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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区人力资源考证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于2001年颁布,依照既定标准,经过规定培训,通过相应鉴定,可获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国家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是进入人力资源行业的准入性证书,证书上印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的证书和“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全国统考共设四个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
无锡市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部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授权,承担此次培训的试点工作。(苏劳社学培[2003]2号文、新浪网教育新闻及《无锡劳动》151期)
一、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
二、入学条件:
四级: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三级: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以上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三、学习内容:
1.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2.劳动关系法律大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总汇
3.劳动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及写作知识等
四、师资教材:
宁锡知名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教授、人力资源市场资深专家、国家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考试辅导权威。指定使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编写、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基础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员、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和《常用法律手册》。
五、培训收费:
四级培训费:¥850;三级培训费:¥1050(以上费用均含全部教材和报名费,外地学员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考试鉴定费由鉴定中心按“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另行收取。)
六、培训时间:3月16、22、23、29、30日全天
七、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于3月6日前至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部领取和填写报名表,统一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培训及统考。报名时请提交2张2寸同底黑白照片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相关材料复印件,“专业工龄”由单位出具证明。
八、报名地点:
长江路7号无锡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部(长江路7号1楼1区109室)
有意者请与我们联系,电话:5213095/ 5215736/ 5214734/ 5215740- 8041/ 8042,5225010,8889080;传真:5225010,E-mail:training@nchr.com.cn,敬请浏览“新世纪人才热线”(http://www.nchr.com.cn)“培训”栏目或周五《无锡日报》“新区人才”专版,欢迎来电垂询,相关文件及《政策问答》备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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